小孩身体伸出天窗 交警发现及时制止

3月5日,正安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城区十字口执勤,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内一名儿童将身体伸出天窗,十分危险。为避免意外发生,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及时制止了这种危险行为。

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并让小女孩坐回车内。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执勤人员发现副驾驶坐着一名妇女,这名妇女怀里抱着一名几个月大的婴儿,执勤人员便让这名抱小孩的妇女坐到了后排。

正安县交警大队四中队辅警 骆红梅:提醒广大驾驶员 在行车过程中 系好安全带 如家里有小孩一同 乘坐车辆 必须在后排安好安全座椅 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 必须坐后面 不能坐在副驾驶

民警依据法律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口头警告,并交代其看管好孩子,注意行车安全。该驾驶员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明白了这一行为的违法性和安全隐患,保证以后会遵守交法交规,守法规矩行车。


直播遵义记者:高师昕 周世鑫 报道

通讯员:石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