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1时50分许,
威海高速交警乳山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威青高速公路乳山东收费站附近
有一辆灰色轿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逆行,
非常危险,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当日11时37分许,
邱某某驾驶一辆鲁KU0***号轿车
从乳山东收费站逆行进入高速公路,
沿威海方向出口匝道逆行至高速公路主线,
在行车道内行驶大约50米后发现走错路,
后掉头向威海方向行驶。
期间有一辆小型车辆、
三辆大货车与其对行躲避,
十分危险。
鉴于邱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
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虽未发生事故,
但具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迅速查证,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驾驶人,
要求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3月13日上午,邱某某到大队处理,
其因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
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
民警对邱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邱某某表示,
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保证以后一定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车速快,
逆向行驶不但违法,而且十分危险,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进入高速公路前要提前观察,
选择正确的通行通道,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