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户主不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罚!

为加强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工作,消除疫情输入的风险隐患,日前,四会市在各镇(街道)组建多支由公安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排查小分队,对全市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场所及出租屋开展网格化排查和信息登记。但有极个别出租屋户主心存侥幸,不按规定登记和报备租客信息,结果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月12日,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带领排查小分队开展网格化排查时,发现户主邹某在出租其房屋时涉嫌不如实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等信息,也没有向社区报备。于是民警依法将邹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同一天,城中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网格化排查时,也依法将涉嫌不如实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等信息的出租屋户主陆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讯,邹某、陆某分别对其不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保证今后会做好出租屋管理,如实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并主动报备。

目前,四会市公安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邹某和陆某作出行政处罚。

四会市公安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网格化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出租屋户主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作出处罚。同时希望全市商业经营场所、出租屋业(户)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承租人(经营者)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排查等相关工作,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