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炮”“醉酒”等“半推半就”式性关系,是否属于强奸?

  国内酒文化盛行,特别是在职场不喝酒是不行的。朋友、同事甚至是约网友见面喝酒聊天,双方都喝多了的情况下,防备心理都比较少,发生性关系的话,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强奸?半推半就的性关系在法律上如何认定?下面笔者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何为“半推半就”?

  其含义在理论刑法学,关于强奸罪的认定中有理论解释。主要的意思就是说没有使用明显的暴力、威胁的手段等发生性关系,它包括了在妇女没有明显完全醉酒的情形下发生的,比如我们常说的“网恋”以及“约炮”等等,可以是陌生人之间,也可以是熟人之间。其中有部分属于“推”,也就是说一方主动的要求发生性关系,另一方属于“就”,也就是说没有明确的反抗,而是被动的接受。

  通过理论刑法学对于“半推半就”的解释,大致了解半推半就式的性关系,认定为强奸时,最难的地方就是要弄清楚,到底是“推”更多,还是“就”更多。

  二、“半推半就”的性关系能否认定为强奸?

  根据刑法对强奸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以暴力或者胁迫威胁等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主要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发生的性关系。那么认定为强奸的最主要的审查就是,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因此在半推半就的性关系中能否认定为强奸,就需要从几个方面看是否违背妇女真实意愿。

  1、女方的基本认知能力。主要是从年龄上分析,比如不满14周岁的幼女,那不管是半推半就,还是同意,都是属于强奸罪;精神状况,比如喝酒完全醉酒的情况,精神状态兴奋,丧失基本判断能力。

  2、女方在发生关系时反抗能力。很容易理解,就是对方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女方自身所处的环境有基本认知,比如酒店,对方家里,都是清楚的。

  3、女方有没有明确的说拒绝,或者是同意。这需要根据对方的熟悉程度、目前的关系等进行判断。

  总结:半推半就式的性关系,不一定会认定为强奸,也不一定就不是强奸。主要还是看妇女在发生性关系时的意愿以及意识等方面。对于“约炮”以及“醉酒“状态的半推半就同样是需要根据实际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