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618!疫情期间,这个数据让人心暖!


执行办案有温度,疫情期间暖人心

上网拍卖三套房,194.7618万!5个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疫情防控期间,花溪法院执行干警不停歇,不松劲,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以及微信、短信、电话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执行工作,在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忘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都感受到法院执行的温度。

法院执行有温度

切实保障被执行人基本权利某财务公司申请执行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前期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位于铜仁某地的不动产,但鉴于实地查看发现被执行人瘫痪在床的母亲居住在内时,遂暂停对该房屋上网拍卖。承办法官后续多次做被执行人李某某工作,也均未得到配合。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在数月后再次来铜仁时了解到李某某母亲已去世的事实,法院迅速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并于2020年1月22日以35.7万元的价格上网拍卖成交,溢价1万元。考虑到疫情形势,承办法官给予了买受人一定的交付宽限期。3月3日,我院一案一账户收到买受人尾款的当天,承办法官便联系铜仁当地法院为买受人及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充分保障房屋共有人权益。袁某某、郝某某申请执行欧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欧阳某某名下位于贵阳经开区的房屋,在一拍二拍流拍的情况下于2月2日以71.1242万元的价格网上变卖成交。但,作为房屋共有人的被执行人前妻居住在内,不肯搬离。鉴于买受人系青岛人,疫情期间不能及时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争分夺秒地做被执行人前妻工作,告知房屋已被上网拍卖成交,法院会依法保障其共有份额的权益,请其配合腾空房屋。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前妻同意搬离。3月2日,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结过户手续,两案案款将于近日发放。

“无接触沟通”提高执行效率。某银行申请执行陈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我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位于贵阳市蛮坡小石城的房屋,并于2月3日以一拍87.9376万元的价格上网拍卖成交。疫情当前,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成功劝解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该房屋价款于3月3日缴纳完毕,被执行人、买受人现场交付。目前。房屋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疫情防控期间,还能通过“无接触”方式拍卖成交三套房屋实属不易。”谈起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的心得,王法官颇有感触:一是前期调查要“尽心”。各部门要细致分工、紧密合作,通过“线上手段”摸清被执行人财产现状及权属关系。二是网上拍卖要“直观”。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展示,让买受人在网上最直观地看到拍卖房屋,提高成交率。三是沟通协调要“到位”。做好被执行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哪怕是疫情当道的特殊时期,也要做好买受人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