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购低价卖出 到底谁被当“猪”宰?

一场疫情的不期而至,物价也随之上涨,就连猪肉价也一涨再涨,可偏偏这时候还有人低价卖猪,却不料“赔本”背后有猫腻,这到底又是谁被当“猪”宰了呢?

2月15日,辖区一群众郑某匆匆忙忙来舒坪派出所报警称:“警官,我帮老板运的猪被骗了,不,是我被骗了,不,是我老板被骗了……”这到底是猪被骗了还是郑某被骗了还是郑某的老板被骗了呢?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2月11日上午,一个叫“张强”的人联系到郑某的老板周某,表示其想洽谈协商收购一批生猪到自贡贩卖。2月13日,老板周某便委托郑某从宜宾市筠连县托运44头生猪,以22.3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给“张强”,总计价值为22万余元。

到达自贡后,在“张强”的带领下,郑某先将生猪拉到仲权镇某屠宰场,卖掉6头生猪给夏某,当场收取了夏某38700元货款。接着,“张强”又带着郑某来到舒坪镇某屠宰场将剩余的38头猪全部卸在了屠宰场内的猪圈中,将其中的10头生猪以21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给屠宰场内商家缪某,合计57835元,缪某暂未付货款。

当老板周某向“张强”索要全部货款时,“张强”表示等明天待自己将剩余28头猪全部卖掉后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

2月14日早上,“张强”便将剩下的28头猪以15.5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毛某,毛某向“张强”指定的银行卡转账支付了86490元。但当老板周某再次联系“张强”时,“张强”已了无音讯,随即委托郑某来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了解了整个案件情况后,发现“张强”属于高价收购,低价贱卖,不合常理。随即上报了分局刑侦大队,警方及时联系银行冻结了毛某转给“张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的86490元货款,并告知缪某暂不支付“张强”货款,同时做好荣边镇养殖户工作,请求暂时代养剩余的28头猪,待案件办结时补偿相应的养殖费用。

通过一系列的止付措施,警方及时挽回了老板周某大部分损失,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受害人及第三方购买人的权益。

随后,经过警方一系列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非名为“张强”,其真实姓名为王某某,其非法占有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为累犯。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便将手机关闭,藏匿于荣县某出租屋内。

3月2日上午11时许,自流井警方在荣县某汽车修理厂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四川新闻网自贡;作者:李世洪;农产品期货网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若转载文章作者有认为本网有不妥之处,请致电本网010-51289506联系,本网将立即与您磋商并解决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