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石家庄市企业职工医保费减半征收正式实施方案


1、自2020年2月起,石家庄市市区和正定县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为5个月。2、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职工医保基金单独管理的县(市)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县(市),可实施减征。3、减半征收期间,个人账户仍按照原基数和比例划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也实行减半征收;参保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