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8号)


根据《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0号)》,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人员分别管理。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安排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出行和复工,对目前仍在湖北省、道孚县等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暂停返岗,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按规定一律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

二、村(社区)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严防聚集,减少扎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储备等疫情应对准备工作,防止疫情输入。

三、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出采购生产生活物资必须严控外出频次和车辆人数,进出测温消杀,落实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积极配合辖 区政府落实防控措施。员工上下班尽量单位家庭两点一线自驾或步行,乘坐交通工具必须佩带口罩,严格防护。

四、幼儿园、中小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开学前要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及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体温检测、人员限流等措施。

餐饮场所大厅要严控人员数量,实行分散就餐,严禁堂内聚餐,倡导网络订餐、打包外卖。

商场超市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扎堆选购、排队等候时间。

宾馆、酒店、旅馆、客栈、民宿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如实登记旅客最近14天旅居信息,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体温检测异常的旅客进行排查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

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严格落实进出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体温异常等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立即就地隔离,并及时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置。

六、看守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要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严格落实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看守所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管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做好访视人员健康检测。

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务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在复工生产、春耕劳作时要避免人群大规模扎堆聚集劳动。

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对外开放,禁止举办集体宗教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聚集念经。寺管会必须落实群防群控要求,每天进行全员筛查、体温检测、登记备案、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所有僧尼不得串门、不得外出,不得到群众家中念经。

景区景点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消毒杀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限制人流、防止扎堆聚集等防控措施,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具体防控工作要求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nhc.gov.cn,2月25日公开发布)执行。


乡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