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户两宅情况下,拆除继承的原宅盖新房,村委会是否可以收回宅基地?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尽管宅基地不属于个人的财产,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其死亡后遗留的房屋可以被继承。这时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此时,继承人对宅基地的合法占有,是基于房屋,但若当房屋灭失,则宅基地使用权所依托的客体已失去,那么,该继承人就不再具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因此,在一户两宅情况下,拆除继承的原宅盖新房,村委会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