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駕駛人 別折騰車牌了,罰款、記分,還會被拘留

某寶的“車牌”都能買了?

有了某寶網

只有想不到沒有買不到

但蜀黍料不到的是

竟然有人在上面

買“車牌”

喏,就是他

這名男子姓楊

他遮擋號牌的理由

真的……

你看了就知道

楊某買假車牌是為了躲避罰款

萬萬沒想到

卻暴露了自己是網上在逃人員的事實

在日常巡邏中

蜀黍會對可疑車輛

依法進行檢查

你搞個假車牌

蜀黍不注意你都不行

聰明反被聰明誤

說的就是楊某這樣的

自欺欺人,膠布遮擋號牌

一塊黃黑色膠布

湘DZ8398就成了湘DZ839

這位駕駛人真是自欺欺人

不查不知道

原來該駕駛人的B2駕證已扣滿12分

系統註銷已近兩年

車上還藏著一套迷彩布車牌套

蜀黍送你的

螺絲上的“匙孔”?

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均正常

看著好像沒“毛病”

但牌照上的“一點”暴露了

進一步檢查

蜀黍發現兩片疑似開鎖的鑰匙

用鑰匙將小車的前後牌照框打開

並輕易將牌照取出

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罰款200元、記12分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罰200元記12分。新車臨時號牌一張必須放置在前擋風玻璃處,一張粘貼在後面,否則也會被記1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7.1的規定:

前號牌安裝在機動車前端的中間或者偏右,後號牌安裝在機動車後端的中間或者偏左,應不影響機動車安全行駛和號牌的識別。

號牌安裝要保證號牌無任何變形和遮蓋,橫向水平,縱向基本垂直於地面,縱向夾角≤15°。

臨時入境汽車號牌和臨時行駛號牌應放置在前擋風玻璃右側,臨時入境摩托車號牌應隨車攜帶;除臨時入境車輛號牌和臨時行駛車號牌外,其他機動車號牌安裝時每面至少要用兩個統一的壓有發牌機關代號的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固定。如下圖:

使用號牌架輔助安裝時,號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要大於5mm。

蜀黍提醒

號牌是識別一輛機動車和車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載體,是其合法上路的前提。涉牌違法車輛往往肆意違法行駛,嚴重危害其他車輛、人員安全,一旦引發交通事故,還會依仗號牌信息不實、警方查證困難選擇逃之夭夭。部分涉牌違法車輛甚至還會涉及治安或者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