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天津落实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 “三大亮点”!

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改革实施方案

深入落实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部署

2018年5月26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这是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相关会议上就深入推进天津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天津市司法局牵头推进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5家单位参加的推动会,先后三次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吸纳律师和司法鉴定人意见。经天津市委政法委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同意后,报请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5月26日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健全完善统一管理制度、保障鉴定客观公正、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行业发展保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内容。

★主要有三大亮点:

√ 一是覆盖全面,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5个单位作为落实责任单位列入《实施方案》;

√ 二是重点突出,《实施方案》坚持以法治、保障、监管、发展为核心,明确提出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加大政府支持和科技支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行业自律等要求,特别是将推进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和依法下放管理权限以及加强登记准入、严格监督管理等工作纳入其中,切实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方向;

√ 三是措施明确,《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分工安排,既有宏观指导性,又有现实可操作性。

目前,天津市正以《实施方案》印发为契机,积极做好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