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南宾街道汇景龙湾小区实行管控的通告
(第9号)
1月24日,重庆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指挥部决定对汇景龙湾小区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9日零时,对汇景龙湾小区(城东路224号)出入口实行管控。管控范围除以下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通行:
(一)居住在本小区的住户;
(二)运输防疫及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
(三)应急救援、救护、警务执勤和行政执法车辆等;
(四)其他经指挥部同意通行的人员。
二、管控重点范围1幢1单元所有住户一律实行居家医学观察。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南宾街道要加强工作协调,全力做好人员管控工作。南宾街道要会同县商务委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确保群众生活稳定有序。
特此通告
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