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试水“金融调解委员会” 打造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协作新机制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存共生。经济纠纷时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经济类案件更是时有发生,但是正规的受理流程耗时较长,且效果不尽如人意。

为依法公正、高效、稳妥化解金融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成都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工作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三方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协作、诉调对接、审执协作、风险防范四大工作机制达成框架协议。也就是说,在今后对于经济类案件的审判,能够做到更快速,更有效。

试水成功 “金融调解委员会”模式显雏形

2019年春节刚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营业管理部金融稳定处的同志来到成都市青羊区法院调研,为成立“金融调解委员会”做准备。半个月后,2月27日双方合作调解促进的第一份民事调解书生效。

2019年1月26日,家住青羊的刘女士在外用餐时,突然收到银行三条扣款信息,分别为1206.5元、1206.5元和723.9元,共计3136.9元。“银行卡一直在我身上,而且我也并没有进行任何操作,为什么会凭空扣款呢?”刘女士来到银行进行了挂失,并且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报了警。

经过调查得知,被扣掉的这三笔消费均是在印度尼西亚被盗刷的,于是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办卡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盗刷款。

在该案件的审理中,青羊区法院首次引入了“金融调解委员会”。“由第三方在审判前或审判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情感上更易于接受,而中国人民银行的调委会作为专业调委会,对金融纠纷的解释说法更加透彻。”青羊区法院金融审判法官何玲告诉记者,引入金融监管机构参与金融纠纷调解中来,就是希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这样的调解处理能有效减少双方的诉讼成本,从而更快地解决问题。

最终刘女士和银行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青羊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今后,这样的调解将成为青羊区法院金融审判的一种常态,这样的模式在成都范围内是首创。

三方签署备忘录 开启全新合作渠道

根据前期调研,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与青羊区法院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组织成立了成都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青羊区法院对其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以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金融纠纷有效化解、金融审判高效权威。

青羊区法院在受理涉及金融消费纠纷的案件前或者受理案件后,经当事人同意,可将争议委托、委派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邀请调解委员会专家、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或提供专业意见。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青羊区法院及时对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诉讼中青羊区法院经审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

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支持青羊区法院推动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通过加强对金融审判法官联合培训以及推荐金融专业人士参与金融案件陪审或提供咨询意见等方式,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

青羊法院组建由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构成的金融审判团队;建立健全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领域的专家陪审员、调解员数据库和专家智库,为金融案件及时解纷提供专业支持。据统计,2017年5月以来,金融审判团队办理涉金融案件10488件,结案10379件,人均结案1729.8件。同时,积极推进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工作,2018年受理4797案件,执结3863件,执行到位金额4.12亿元。“有了‘金融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以前繁琐的经济类案件的审判时间从通常的至少2个月,已经缩短到了现在的1个月以内基本可以结案。”何玲介绍说。

同时通过推行“要素式立案、网上自助诉讼、电子签章、电子送达、网上远程视频开庭、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六大功能,已经实现金融类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2018年9月,金融案件智审系统上线试运行,审判周期从之前的3—4个月缩短至1.5—2个月,当事人到庭率提升至40%,调撤率提升约30%,将5792名涉金融债权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备忘录的签署,不仅推动了银行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开展,也为今后司法与金融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紧密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青羊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司法供给要素,全面深化金融审执改革层级,为法院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可实践、可复制的经验。

天府早报记者 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