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醉驾后殴打民警咬伤民警手指 两男子被追刑责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人常说酒后容易失态,更容易闹事。这不,下面咱们要说的这两名男子,喝醉了开车上路,还妨碍交警执法,甚至做出了让自己后悔无比的事情。

醉酒男子:“那咱们明天就看,看谁嚣张。给你好好说还不行了是吧?”

这段画面是今年6月11号西安交警莲湖大队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上的画面,画面上的这名男子醉酒驾车被查获后,一直不停说着醉话,当交警开车送他到办案中心的路上时,他忽然对交警动了粗。

公诉人:“途径玉祥门时,申某伸手干扰交警姜军开车,辅警寅浩文对其制止,申某将寅浩文扑压在身下,撕扯、按压寅浩文的头部和胸部。”

交警:“干嘛呢你干嘛呢你,你还敢打警察是不?”

随后,两名交警将男子申某制服并交给派出所处理。而除了男子申某外,另一名男子杨某的行为也是让人无法理解。8月25号凌晨1点多,杨某喝完酒后,醉醺醺的驾驶着一辆面包车从西二环通过,当时他的面包车上还坐着一名女性,当交警试图将他带回进行血检时,杨某竟然钻到了路边的一辆洒水车底下。

而接下来,杨某更加过分,要求交警帮他松手铐,见交警不肯,直接将交警的手指咬伤。

交警:“啊,让开。”

杨某:“你松不松?”

交警:“你配合配合,我指头可能断了,我指头可能被他咬断了。”

公诉人:“将辅警袁晨左手第三指咬伤,致使袁晨的左手第三指远端骨折、指甲部分脱落、皮肤裂伤。”

经过检测,申某杨某二人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庭审的过程中,申某和杨某二人都无比后悔自己的行为。法院也做出了一审宣判。

审判长:“申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申某犯妨害公务罪,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