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监督曝光」辉县市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高庄乡贾沟村党支部书记任永德违规对外承包荒山问题。

2013年3月,任永德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擅自决定将村集体4处荒山承包给任某某亲属翟某某等4户实施3年荒山绿化项目。2018年4月17日,辉县市纪委给予任永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百泉镇方山村党支部书记李长和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12月及2012年5月,李长和分别收取百泉春酒业有限公司益民洞租赁费及方山村村民李某某承包荒山建立养鸡场费用共计20500元,未记入村账,据为己有。2018年4月2日,辉县市纪委给予李长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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