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将于2019年12月21日起启用城区6处电子警察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将新启用的的设备地点通告如下:
1、富陂大道与洪河路交叉路口
2、三塔路与谷河路交叉路口
3、焦阳路与润河路交叉路口
4、焦阳路与谷河路交叉路口
5、柴集路与润河路交叉路口
6、柴集路与谷河路交叉路口
阜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5日
via:阜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