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黃帝內經》:五臟六腑的陰與陽,藏與洩

《黃帝內經》

《內經》論臟腑之陰陽,大抵以髒為陰、腑為陽。如《素問金匱真言論》雲:“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髒者為陰,腑者為陽。肝、心、脾、肺、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再進一步追問,為什麼髒為陰腑為陽呢?這可以從臟腑在形態、功能等方面的區別進行分析。

從形態上看,五臟屬於實體性器官,中空之處較少;六腑屬於管腔性器官,中空部分較多。《陰陽應象大論》雲:“陽化氣、陰成形”,所以天為陽而無形,地為陰而有質;以此“類推”,實體性器官陰多而陽少,官腔性器宮則陽多而陰少,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

人體器官

從功能上看,五臟主“藏精氣”,生化和藏氣血、津液、精氣等精微物質,所以說:“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竭也”(《素問:五臟別論》);六腑則主“傳化物”,即受納和腐熟水谷,傳化、暫存和排洩糟粕,所以說:“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素問五臟別論》。陰主靜主藏,陽主動主海;以此類推,五臟以收藏為用,故為陰;而六腑以流通為貴,故為陽。

有此二因,故曰“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髒者為陰,腑者為陽。”如上所論,五臟“藏精氣而不渴”,六腑“傳化物而不藏”,然五臟雖主“藏”,以“洩”為用;腑雖主“洩”,以“藏”為本。張效霞《臟腑真原》一書對此論述頗精,今取其長,更考《內經》,分論如下。

先論五臟之“洩”:腎之能“洩”。腎藏精與志,《上古天真論》雲:“丈夫…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渴,陰陽和,故能有子。”又曰:“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洩。”此腎之洩也。可見腎雖主藏精,其所藏之精,則或輸送於體內,以供人體之發育之用;或輸洩於體外,以為生殖之用。

肝之能“洩”。肝藏血與魂,血運於諸經,此肝之洩也,故目受之而能視,足受之而能步,掌受之而能握,指受之而能攝,皆肝血之所滋潤也。

心臟

心之能“洩”。心藏血脈之氣,《素問玉機真髒論》曰:“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貧而死。”是心所受之氣,可轉輸於他髒。心主血脈,君火之所居也。故心氣亦藏中有洩也。

脾之能“洩”。脾藏肌肉之氣,《素問經脈別論》雲:“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是飲食之精氣,由胃入脾,再經脾之轉輸,上達於肺,可見脾亦能藏而能洩也。

肺之能“洩”。肺藏氣。《素問六節藏象論》:“五氣入鼻,藏於心肺”。然氣雖藏於肺,而有吐故納新,是非只藏也。

中醫號脈

由上可見,雖五臟皆主“藏”,然亦能疏“洩”,輸送其所藏之精、氣、津、液,以為人身生長髮育之用也。同樣地,六腑雖主“洩”,然亦各有所藏。然雖臟腑皆能藏”能“洩”,而各有偏重。五臟所藏者,乃精微之物與無形之“氣”;六腑所藏者,乃水骨飲食及漁滓有形之“物”。五臟之“洩”,為精微之輸布;六腑之渴,則為漁淳之傳導。五臟之“藏”宜密宜久,六腑之“藏”則可暫而不可久。二者有明顯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