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借“疫”生财 严惩不贷!——靖远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售卖口罩诈骗案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之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利用网络售卖口罩借“疫”生财,顶风作案,2020年3月3日,靖远县检察院依法对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案件情况】

刘某某因公司经营不善而负债,为偿还巨大债务,刘某某开始通过网络赌博进行还债。春节期间,刘某某因在家中没有收入,银行贷款、私人欠款都逼得比较紧,遂萌生通过网络售卖口罩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用于在博彩平台上赚钱还债的想法。2月14日至2月16日,刘某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虚假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广告,骗取2名受害人货款共计21.2万余元,并假借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发货,不予退款。后刘某某将骗得的21.2万余元全部投入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检察官提醒】

防控疫情是责任,不是发财致富的门路,切勿心存侥幸借“疫”行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购买防护物资,如果受到诈骗等不法侵害应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助司法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疫情防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