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浏阳:缓刑犯拒不配合社区矫正 检察监督将其收监执行

红网时刻12月24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罗炼 肖琳)监外执行罪犯巫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外地法院判处缓刑,在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浏阳市进行社区矫正期间不服监管,多次警告无果,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近日,在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19年10月14日,巫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2月28日。在社区矫正期间巫某经多次教育仍不按时签到,缺签并且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到福建省晋江市,从外地回来后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不主动到当地司法所报到,电话联系其家人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在警告后的严管期间仍不按时进行手机APP签到和到当地司法所报到,情节极其严重。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巫某收监案过程中,积极与市司法局进行沟通,指导监管机关完善收集巫某违反规定的相关证据,包括APP手机签到截图、外出返回当地仍不配合接受签到和报告等证据材料,由于证据材料扎实,该案在法院第一时间快速裁定,巫某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近年来,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增加,有极少数人不服从当地监管,检察机关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千万不要耽误履行准时报到,服从监管的义务,社区矫正与监禁刑罚执行,仅有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