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江西会昌男子冒充“军官”流窜诈骗200余万 被判13年罚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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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提干、帮人买集资房,帮忙“捞人”……最近几年,曾某假冒军人身份,在赣闽两地招摇撞骗,诈骗金额达200余万元。近日,会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图片源自网络与内文无关

帮人“捞人”失败被揭发

频繁出入部队疗养院,住所存有大量“军官证”、“肩章”、“资历牌”,家中墙上常年挂着与部队领导和社会名流的合影……过去几年里,曾某给自己营造了一个现役“师长”的光环。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17年7月,曾某因帮人“捞人”失败被人揭发。

2017年4月,池某向会昌警方报案称,2014年10月其被一个自称是厦门某部队高级军官的曾某,以能够通过人脉帮助“捞人”的名义骗取信任,随后池某分两次转账给曾某,合计50余万元。然而,池某委托曾某所“捞”之人依然被法院判刑。池某见事情没办成,两年内多次要求曾某退款,无果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会昌县公安局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紧接着,更多的受害人相继在赣闽两地出现。

诈骗208.3万元获刑13年

法院查明,曾某实为退伍军人。其于1997年入伍,并于2002年退役,此后再无其他服役记录,而是经常往来于北京、福建以及江西三地。

经查明,曾某并非军官,其军官证系伪造。2017年7月,在会昌和厦门两地警方的通力协作下,曾某在厦门被抓获。

2013年以来,被告人曾某冒充军官,骗取他人信任后,虚构事实,以帮人提干、帮人买集资房,帮忙“捞人”等为由,先后骗取宋某财物56万元、池某50万元、刘某55万元、曾某某2.8万元、杨某7.5万元、吴某37万元,合计共骗取金额达208.3万元。

会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08.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曾某尚未退还部分款项,应依法予以追偿。被告人曾某仅对案件的定性有异议,属于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仍可认定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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