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采石场爆破伴随剧烈震动还影响环境 新余网友留言获回复

“采石场距离住宅区太近,爆破所产生的灰尘严重影响到当地的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爆破还产生了巨响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并伴随剧烈震动,使多处民房受损。”近日,一名新余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采石场造成严重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保障周边居民权益。

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接到网友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高岚星溪采石场已于2017年6月起就已停工停产,未进行爆破作业,已不存在影响当地空气质量与水质和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

【网民留言】

我是分宜县高岚乡星溪村村民,我想投诉我们历任村委在未经过村民同意下,私自与采石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且所得租金并未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和分配给村民,所得租金不知去向。由于长期以来采石场距离住宅区太近,爆破所产生的灰尘已严重影响到当地的空气质量与水质、生态环境,爆破还产生了巨响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并伴随剧烈震动,使多处民房受损。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市委书记留言板投诉村子周围采石场严重影响环境与村民权利问题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高岚乡环桥村委私自与采石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且所得租金不知去向”问题: 据查,您反映的采石场为高岚星溪采石场。2003年5月17日,熊有根与高岚乡环桥村星溪片林福生、林友生、林桂年、林才生等七名片干部以及时任环桥村委书记的林浪牙、时任环桥村主任的林菊生共同签订了石山承包合同,承包期十五年。并非环桥村委会私自与采石场签订合同。关于石山租金的问题,高岚乡政府先后于2011年6月和2012年1月分别成立工作组就星溪片和星溪采石场的租金问题进行协调,共涉及山地10.77亩,后因星溪片内部多方都想进该笔租金,内部无法协商一致,最终放弃谈租金事宜,星溪采石场也未支付租金。 2.关于反映“采石场严重影响到当地的空气质量与水质,严重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据查,高岚星溪采石场已于2017年6月起省检查后就已停工停产,未进行爆破作业,因此,已不存在影响当地空气质量与水质和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 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网民留言】

我是分宜县杨桥镇顾村村民,关于农村旧房拆除政策,我想向你求助,我爷爷奶奶就一直都是住在自己的老砖房里,就爸爸一个儿子,我们的新房由于当时分配面积太小,只有二楼有两个房间,楼梯又陡又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爬不了楼梯,楼下更没地方住,我们向村里反应我们的实际情况,结果他们根本不管,就是要拆除。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市委书记留言拆“三房”有关问题的反映已收悉,我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据悉您爷爷是老党员,家里还有一栋3层的房子,旧房还未拆除,目前仍在做工作。旧房位于土坎下村七组,属于砖瓦结构,附近成片陈年老旧房,建成时间久,没有规划,且大部分已经倒塌,影响村容村貌和村级规划,该村建房用地较少,需要对这片区域统一进行规划,故准备全部拆除。 据了解该村在拆除“三房”中确实存在有老人正在居住的房屋被拆除,但在拆除前都获得了屋主的同意,确实没有地方住的,都安排了在老村委会、东风林场住宿。在搬房屋内的物品时也都有屋主在场,并且以屋主为主村委为辅搬离物品。您爷爷可以选择和您父亲一起住,也可以根据村委安排住在老村委会或东风林场。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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