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景宁公安“刷脸”刷出一嫌疑人“原形”

2018-09-16 19:2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潘斌 记者 聂伟霞

在一些影视作品中,经常有这样的情节:高科技的“人脸识别系统”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近日,这样的情形在景宁县公安局真实上演,嫌疑人因为“刷脸”而现出原形,原来是被法院的临控人员。

陈某某是景宁人,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人民法院临控,而他自己却毫不知情。近日,陈某某来到县公安局办事,由于不能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访客系统无法登记,被移交给了巡特警大队民警,民警通过智慧警眼刷脸系统一刷,结果发现陈某某是一名临控人员。

巡特警大队辅警叶炳春介绍,当时保安过来跟我们说陈某某的身份不能核实,让我们帮忙核实,后来我们就用智慧警眼刷脸,一刷发现系统自动跳出预警信息,该人员为法院临控人员,我们就立马联系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

“这是人脸识别系统自带的一个特殊功能,我们的窗口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专业的人脸识别培训,知道系统报警通常就意味着该人员存在问题”叶炳春。

目前,陈某某已移交县人民法院作进一步处理。

近年来,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县公安局创新先行,于今年7月份推出公安事项“刷脸通办”做法,随后将“刷脸办”向各个领域延伸。智慧警眼的作用不仅在服务群众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打击犯罪上更是一显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