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荣县:一茶馆老板顶风营业 被行政拘留5日

1月27日,荣县发布了“七暂停三禁止”通告,要求全县所有茶馆、茶楼、茶坊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宾馆、酒店、饭店内自带茶室、茶房等娱乐场所不得对外开放。截至1月30日,县公安局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干部,通过巡查监管和宣传规劝,关停茶楼、茶馆1385家。

但个别茶馆老板却为牟私利,顶风营业,被警方行政拘留。1月29日晚,在旭阳镇经营茶馆的林某某,拒不执行荣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不听职能部门劝阻,心存侥幸开门营业,当晚被警方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林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

与此同时,1月29日21时许,长山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平安街一茶坊在禁令期间仍供人棋牌娱乐,民警遂对该茶坊进行查处。经查,茶馆经营者晏某某的侄子、侄媳在其家中聚餐后,邀请其到自家经营的茶坊进行棋牌娱乐。鉴于晏某某认错态度好、参与者系其亲戚的情况,对晏某某予以教育训诫。

荣县警方在此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警方将从严从快、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