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 安康镇坪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拦截一起“假牌”车辆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凭证、原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下发或申请临时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近日,镇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就拦截这样一起 “假牌”车辆。

当日13时许,镇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陕A*****号小型轿车涉嫌使用假牌,从新华卡口向县城方向行驶,监控中心民警立即指令城关中队前往拦截。拦截后民警立即对该车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无该车信息,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刘某得知,该车9月18日已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为新车号牌还未办好就继续使用原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等待刘某的将是罚款3000元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在此,交警提示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若新号牌未办好,可申请临时号牌上路行驶,千万别安装原车号牌继续行驶。来源:镇坪交警大队 作者: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