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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公布了我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全文如下:
违法广告公告
(2018)第3期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近期监测到的我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所公布的广告,有的有的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有的利用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等等。我局已将上述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相关产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进行虚假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全省部分媒体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监测汇总表
全省部分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汇总
全省部分媒体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