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2018一消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水喷雾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根据系统的保护对象和防护目的来确定。

一、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用于灭火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目的时,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

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是指由火灾报警设备发出信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它是系统由报警到实施喷水灭火的时间参数。用于灭火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0s。

三、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

保护面积是指保护对象的全部暴露外表面面积。水喷雾系统主要用于保护室外的大型专用设施或设备,同时也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的设施或设备,其保护面积可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按保护对象的规则外表面面积确定。

2)当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3)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油箱外表面面积确定外,还应包括散热器的外表面面积和储油柜(油枕)及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4)分层敷设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电缆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5)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6)开口可燃液体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液面面积确定。

7)当水喷雾系统用于室内保护对象时,保护面积可按室内建筑面积或保护对象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四、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

系统的设计喷雾强度和持续喷雾时间应符合表3-4-1的规定。由自动喷水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供水的水喷雾系统,供水管所提供的水压和流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的要求。

(单击下图可放大查看)

注:1.添加水系灭火剂的系统,其供给强度应由试验确定。

2.钢制单盘式、双盘式、敞口隔舱式内浮顶罐应按浮顶罐对待,其他內浮顶罐应按固定顶罐对待。

五、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设计

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中自动喷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的规定,水喷雾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的规定。

2)高层建筑内用水量较小的水喷雾系统的供水管道可以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直接引出。

3)由自动喷水系统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供水的水喷雾系统,供水管提供的水压和流量应满足水喷雾系统的要求。

六、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设计

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执行。

2)泡沫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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