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书荒推文——超级甜的欢喜冤家宠文《软糖》

【她是他的白月光,也是他的朱砂痣】

不可一世混世大魔王×身娇体软撒娇小可爱

有记者问江迟:"江总人生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什么?"

江迟不假思索:"追女人。"

"听说江总多年保持单身是因为放不下白月光?"

白月光?

"不,她不是白月光,她是我的一个梦。"

我一无所有,唯有奉上一切。

我的呼吸,我的心跳,我的灵与肉,我的骨和血。

我俯首称臣,心甘情愿,只为她一句——

"我愿意。"

郎骑竹马来,他的美梦对他言笑晏晏,"江迟,你后悔过吗?"

他沉吟良久,"后悔过,你生命中的每一分一秒,我都不愿再缺席。"

【我有成千上万个离开的理由,却只为你而留下。】

食用说明:

甜宠双c√一秒变忠犬√青梅竹马√双向暗恋√苏苏苏√甜甜甜√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棠 ┃ 配角:江迟 ┃ 其它:青梅竹马,双向暗恋,校园,甜宠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半,飞机降落在帝都,阮棠推着行李箱出了航站大厦,被冷风一吹,连忙裹紧了大衣。

这种久违的干燥寒冷让她打了个寒颤,尖尖的耳朵冻得通红。她压了压自己的围巾,把手缩回了口袋,箱子交给了同行的男人,“阿历克斯,我不要拿行李!”

金发碧眼的英俊男人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的人群,“伊莎,这就是你的家乡吗?”

阮棠跺了跺脚,依然觉得冷风在往里灌,“不,这里是首都,你跟着我走,走丢了我可不去找你。”

男人迅速贴了上来,拨了拨自己耀眼的短发,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亲昵又随意,“你不来找我,我可以来找你啊,对不对亲爱的?”

阮棠睨他一眼,那张天使般的面孔精致甜美,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奔放的法国人,我觉得你可能想要在下一场秀上遇到最可怕的衣服了。”

阿历克斯俊脸皱成一团,快速的收回了手,“你设计的每一套服装都是人人称赞的精品,不是吗?”

天使姑娘笑得甜蜜,“没关系,你忘了女装吗?”

阿历克斯决定不再纠缠这个话题,反倒凑得更近,看着她在手机上点了两下,“你在做什么?”

“叫车。”阮棠摇了摇手机,“如果让我自己走出去在寒风中打车,可能会先冻成冰块。”

“像是Uber一样?”

“是的,先生。”

下一秒,她拿在手上的手机震动起来,是一个陌生的号码,阮棠没有见过。在她接起来的同时,正好看到一个高瘦的男人在出口处向自己招手。

阿历克斯吹了声口哨,“嘿,中国男人可真热情。”

“因为我付了钱,如果你想要,还可以有更热情的。”

阿历克斯拉着箱子跟在她身后,嘴里碎碎念,“你是说脱衣舞男?哦,我对那些可没兴趣。”

“那你对什么有兴趣?良家少年?那可不行,我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残害我祖国的花朵和幼苗,我得闭上眼。”说着,她就走到了车边,准备开门。

“哦亲爱的,我当然只对你有兴趣!”阿历克斯高声发誓,只收到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说,想穿女装就继续说。

他只能乖乖的闭上嘴,露出一个讨好的微笑。

黑色的保时捷安静的停在路边,四面都贴着黑色的车膜,保密性很强,阮棠对着下车来接行李的司机点点头,拉开门坐进了后座,阿历克斯只能去了副驾驶。

刚一坐下,阮棠就看到了身边的男人。

他在闭目养神,像是对周遭发生的事一无所觉。

他的背挺得很直,黑色的大衣挡不住他一身贲张的肌肉线条,两条长腿微微打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骨节分明,手背上是浮起的青筋,蕴藏着无限的力量。

阮棠眨眨眼睛,默不作声的低着头,余光悄悄打量着身边的人,在心里一遍遍描摹着他的轮廓。

多久不见了呢……

不记得了。

她垂下眼,眼里滑过淡淡的自嘲。

身边的男人五官线条都生得凌厉,眉骨高耸,下巴紧绷着,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在他睁开眼的一刹那,那双寒潭似的眼睛深沉的注视着她,压抑的凶狠之气掩不住的扑面而来。

“你在看什么?”他声音沉沉,裹挟着寒意,不悦极了。

他的声音依然迷人的要命,可惜她现在没心情欣赏。

面容精致宛如天使的混血姑娘这才光明正大的瞥他一眼,尖尖的下巴一扬,“反正不是看你,和你有什么关系!”

男人的目光更沉,冷哼一声,看向窗外,不再作声。

逼仄的空间内,气氛瞬间有些凝滞,司机开始放音乐,柔缓的钢琴前奏响起,熟悉的旋律让两人身子一僵。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用充满乡音的口吻/跳过水坑/绕过小村/等相遇的缘份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小小的誓言还不稳/小小的泪水还在撑/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阮棠唇角翘了起来,淡淡的情绪从眼中滑过,转瞬即逝。

江迟听得烦躁,眉心紧蹙,“关了!”

司机连忙关掉了音乐,车里的气氛一时间更加冷凝,只有单细胞的阿历克斯毫无所觉,眼巴巴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将城市的夜景收入眼底。

“伊莎,我们要在酒店住几天?”

“先住三四天,然后带你去找房子,北京的房价简直就是梦魇,如果不是要工作,我才不会来这里!”阮棠看着窗外稍显陌生的景象,无奈的摊着手。

车上的暖风开的很足,让她瑟瑟发抖的身体慢慢暖和起来,白净的小脸上露出满足的神色,“离开了这么久,还真是有点怀念这里呢!”

她没有注意到身边的男人身体越发紧绷,那双深不可测的黑眸一直透过车窗注视着她的影子,看着她笑起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温柔,转瞬而逝。

“伊莎,这里太冷了,比巴黎还要冷,你什么时候才肯带我去看看你的家乡?”

“等这里的工作结束吧,我也不喜欢留在这里,”阮棠耸耸肩,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巴黎。”

“哦,亲爱的,我也是,我爱巴黎。”

“当然,我最爱的还是你。”他继续说道,语气是十足的讨好。

阮棠咯咯一笑,眉眼弯成甜蜜的弧度,给了他一个飞吻。

后座上的男人已经黑了脸,放在膝盖上的手不知何时已经插.进了口袋,在看不见的地方紧紧的攥成了拳头,浓眉微蹙,努力表现的毫不在意,只是声音透出几分紧绷,“不知两位……是什么关系?”

阿历克斯的中文并不好,连他的话都听不太懂,只能由阮棠来回答。她歪头想了想,红唇翘起,“阿历克斯是我最欣赏的男人,也是现在最亲密的男人。”

最欣赏?最亲密?

很好。

非常好。

江迟眯了一下眼,看都不看她一眼,咬紧牙关,不再说一个字。

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隐约的怒气,阮棠毫无心理负担的放松了身体,靠在椅背上,转头看向身侧的男人,“这位先生,我猜,你难道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不过这也难怪,每天都有人对我一见钟情,可惜我已经有了心上人,”她压低了嗓音,微微上扬的尾音显得娇俏又暧昧,“可不要爱上我呢,先生。”

下一秒,江迟转过头,死死地瞪着她,似乎要在她脸上瞪出两个窟窿来。

“想象力过度丰富并不是一件好事。”他身上的肌肉紧绷起来,一字一顿,牙关紧咬。

“是吗?谢谢你的夸奖,我也觉得我的想象力非常丰富。”阮棠和他对视片刻,眨了眨眼,随后若无其事的移开了目光。

见鬼!

江迟恶狠狠的砸了一下座椅,不甘心的看着车在酒店门口停了下来,阿历克斯去后备箱取行李,阮棠侧过身,准备开门下车。

就在下一秒,她的手腕就被一只冰凉的大手强硬的扣住,阮棠一惊,就看到眼前凑过来一张脸,堪称教科书式的英俊,只是眉宇间藏着一抹浓重的戾气。

江迟近乎贪婪的注视着她惊慌的小脸,摸惯了刀枪棍棒的手指竟然微微发抖,根本控制不住。

“你干什么?”阮棠不高兴的咬着下唇,一双杏仁似的大眼睛瞪着他,里面是他的倒影,清晰可见。

“我干什么?”江迟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句从牙缝里挤了出来,“你还问我干什么?”

“你难道不认识我?!”

最后一句已经带上了咬牙切齿的味道,然而阮棠只是无辜的摇摇头,“我不认识你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

江迟僵了一下。

“你是大明星吗?如果不是的话,那就真的很抱歉咯。”

阮棠对他笑得无辜又甜美,她抽回了自己的手,手腕上已经红了一圈,语气平淡的像是在谈论天气,“我是真的不认识你。”

我是真的不认识你。

真的,不认识你。

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又沉重的砸在他的心上。

江迟呼吸一顿,有力的大手松了又紧,最后没忍住,直接砸在了车门上。

司机没敢说话,他今天只负责开车,一点也不想承受这份来自大佬的怒火!

——

阮棠已经提前订好了酒店,只需要拿房卡入住就好。

前台小姐姐多看了她一眼,眼中流露出一抹羡慕之情,“你男朋友可真帅!”

阮棠耸耸肩,没有解释。

没办法,要是一个一个解释,她可能会英年早逝,累都累死了。

两人住的是顶层的套房,内外两间,互不打扰,反正阿历克斯对女人没兴趣,她也从不高估自己的魅力。

打电话叫了客房服务,阮棠就直接瘫在了大床上,像是没了骨头一样,连下去吃饭的力气都没了。

阿历克斯倒是很有兴致,“伊莎,刚才那个男人对你说了什么?”

中文太拗口了,他学了很久都没学到皮毛,这让他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智商!

“他说……”阮棠眨眨眼,半路拐了个弯儿,“他说什么很重要吗?难道看上他了?语言不通可是个大障碍。”

阿历克斯嗤笑一声,“怎么会,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我才不会动你的男人。”

阮棠的目光有一瞬间的复杂,“……他才不是我男人。”

“我看得出来,他对你有兴趣,很有兴趣……”阿历克斯怪叫一声,“嘿,你去哪儿?”

“我去拿饭,难道你没有听到门铃声吗?”

八卦到兴奋之处被人泼了一盆冷水的男人委屈巴巴的低着头,又在吃饭的瞬间满血复活。

“伊莎,中国的食物实在是太美味了!我要留在这里!你们真是太幸福了!”

幸福吗?

阮棠硬生生的往嘴里塞着饭,想起刚刚的相遇,情绪有些低落。

江迟啊……

这个让她在无数个日日夜夜辗转难眠的名字,如今就在唇边,她却不敢轻易说出口。

他变化很大,一身凌厉的气势让如今的她难以招架,可是,当他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向她的时候,仿佛又和她记忆中的少年重叠,丝毫未变。

阮棠随手打开电台,就听到熟悉的歌声响起,容祖儿的声音温柔缠绵,牵着她心里的弦,一下又一下,绵长的疼。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

小小的我傻傻等/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江迟,你当初说的要娶我进门,你还记得吗?

——

江迟冷冷的盯着酒店的招牌,缓缓地吸了一口气,电话打给了自己的助理。

“去给我查,刚刚进门的阮小姐和那个外国佬,有没有住在一个房间!”

如果她敢和野男人住一个房间,他就敢把酒店给拆了!

六朝金粉地,金陵帝王州。

南城的三月,草长莺飞,秦淮河在桨声灯影里摇曳,柔波漾漾,湿潮的气息扑面而来。

连日阴雨缠绵,把裂着口子的青石板街冲刷得干干净净,连下脚都不忍心。天色将明未明,像是颜色陈旧破败的画布,斑斑驳驳的墙皮写满了岁月的痕迹,街巷屋檐滴水成串,滴答滴答的往下落,不远处有乌篷船划过,船夫披着蓑衣,苍老的手臂执着船桨,穿过深褐色的桥洞,向着远方而去。

下了火车,江迟顶着一块巨大的纱布,跟随着母亲的脚步,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头。

南城的三月春光,对他来说是绝对的新鲜事物,可他此刻满心烦闷,脸色比天色还要阴郁,赌着气往地上一坐,大剌剌的叉着腿,两只手往脸上扇着风,“不走了不走了!走了多远还没到!”

雨水把他的衣角压得沉甸甸的,鞋子也湿的通透,让他懒得挪开步子。

五岁大的男孩子,整天就知道惹是生非,乔南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江河大手一挥,嗨呀,养儿子就是个大坑,臭小子生来就是坑爹的,不养了不养了,送回爷爷家去坑爷爷好了!

反正老头子一直念叨孙子,让他见识一下他大孙子的破坏力,以后就用不着念叨了!

于是,刚刚和学前班的同学干过一架的江迟就被母亲遣送到了南城。

说起来,他的名字也有意思,母亲当年生他的时候难产,嫌他出来的太晚,干脆给他起名叫江迟,以为是个慢吞吞的性子,没想到这小子不仅不慢,还是个一点就着的暴脾气,一言不合就跟人动手,三天两头的负伤,气得两个大人分分钟想把他扔出去!

乔南回头瞪着儿子,这才走了几步路就一身的泥点子,她当年为什么要生这么一个冤家!按几率来算,随便去垃圾桶里捡一个都比这个强!

“爱走不走吧,一会儿自己回去,看见没有,再直走几步就到了,挂灯笼那家就是,记住了没有?”

她倒是不担心,这小魔王虽然脾气不咋地,但是脑子还是很好使的,几步路肯定记得住。

想到这里,乔南就放心的往家里走去。

江迟看见母亲走的人影都没了,这才反应过来:哟呵,还真把他扔了?!

英明神武风流倜傥的江迟迟大人,就这么被亲生母亲抛弃了???

他耸了耸肩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靠在墙边嗑了起来。

他才换了牙,对嗑瓜子这项技能掌握的炉火纯青,不一会儿就在脚下拢了一堆瓜子皮。

想了想,他把地上的瓜子皮拢成一团,装进了垃圾袋,准备找个垃圾桶丢掉。

很可惜,走了好长一段路都没有找到垃圾桶。

江迟脚步一顿,心里突然“咯噔”一声,动作迟缓的回过头,完了,这是哪儿啊?!

他他他他他是不是迷路了?!

不可一世的大魔王江迟迟居然会迷路?!!

不可能的!!!

其实迷路倒是没啥,关键是要是让母亲大人知道了,这丢脸可就丢大发了!

他摸索着往回走,越走越觉得所有的大街小巷都长的一模一样!

就在这时,江迟脚下一滑,“咣当”一声摔在了地上,身子湿了半边!

哎呦!疼死他了!

还好还好,至少没人看见!

就在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从地上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的时候,他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小哥哥,你没事吧?”

这一刻,江迟很想装死。

于是他趴在地上,半天没动。

只要不被人看见他的脸,别人就不知道摔跤的人是他了!

没错,就是这样,他真是太聪明了!

阮棠见他不动,就有点慌,啪嗒啪嗒的跑了过去,小碎步停在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哥哥,你头上在流血呀。”

她声音娇甜软糯,比沾了露珠的花瓣还嫩,像是沾染了天上的雨水,“啪嗒”一声落在他的耳朵上。

江迟机械的抬起头,那双明亮的如同一泓碧水的眸子映入他的眼帘。

那一汪碧水里是他的影子。

茫茫细雨醺风中,她手中挂着一把小小的素色油伞,那把伞恐怕比她的个子还要高些。

天色更加阴沉,在她身后晕染出一大片光与影的混沌。

江迟听到自己的心脏重重的跳了一声,像是心脏病发作了一样,让他一瞬间喘不过气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下意识的“哎呦”了两声,一把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眼巴巴的看着她。

“小哥哥,你怎么了?”阮棠蹲下来,瞪着一双比星辰还要明亮的大眼睛,专注的看着他。

江迟大概是第一次说谎,有些不大自在,咳了一声,别过了头,“你是谁啊?这里……是哪里啊?”

在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竟然开始装失忆。

谁说孩子不会骗人,孩子骗起人来很溜儿的!

阮棠哪里看得出他心里的弯弯绕绕,雪白的小脸上浮现出担忧之色,“那你记得你住哪里吗?”

江迟理直气壮的摇摇头,“不记得了。”

灯笼什么的,母亲什么的,都不重要!

阮棠咬着唇,圆润的小脸皱成了一团,她也不认得这个小哥哥,不然就可以送他回家了。

这里的每一条路她都认得,小时候母亲抱着她走过,每一条巷子里住着什么人,她也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可她确实没见过这个小哥哥。

这件事显然已经超出阮棠的认知范围了,对于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对失忆这种事毫无概念。

她只知道,这个脏兮兮的小哥哥走丢了。

“那你……那你跟我走吧。”她对他伸出一根圆润的手指,“我妈妈说不定会认识你家呢!”

握着那根胖乎乎的手指,江迟已经感觉不到头上的疼痛了,嘴都快要咧到了天上,他无知无觉的跟着比他还小两岁的孩子回了家,坐在桌边,翘着腿看着她。

阮棠对着父母比比划划,“这个小哥哥走丢了,不记得家住哪里,妈妈你知不知道啊?”

梅丽莎和阮宸对视一眼,无奈耸肩:谁家的孩子啊,没见过!

“棠棠啊,你从哪里捡到的这个小哥哥?”梅丽莎操着一口熟练的汉语,蹲下来问她。

阮棠低头想了一会儿,又回头看了江迟一眼,“是在金婆婆的巷子里,他就趴在那儿。”

像是之前奶奶家累死的大狗汤圆。

这个名字,还是她给起的,可惜没过一年就死掉了。

她当时伤心了好久。

奶奶告诉她,万物有命,这是一个必然的轮回。

可她一点也不想看到汤圆死掉。

所以,看到这个小哥哥的时候,她一下子就想起了汤圆。

梅丽莎揉了揉她的头发,看着桌边百无聊赖晃着腿的男孩,叹了口气。

“饿不饿?你去陪哥哥吃点东西。”她端了两个碗放在桌上,准备去街上打听打听谁家来了人。

这个孩子她没见过,应该是来探亲的。

小地方的好处就在这里,就算丢了也走不了多远,随便一问就能问出来。

阮棠乖巧的捧着碗吃牛肉粉。

她家里是开早餐铺的,大大小小几样吃食远近闻名,铺着笋丝和芝麻的烧饼热气腾腾,玲珑的鲜肉小云吞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汤底浓厚的牛肉粉回味无穷,笼屉上还放着几碟鲜虾烧卖,香气扑鼻。

江迟一无所觉,只是盯着女孩的汤碗发愣。

“你……你叫什么呀?”他努力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手里的筷子一动,把两块牛肉夹到了她碗里。

阮棠对他摇摇头,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容易呛到。

“哦。”江迟脑袋上的呆毛都耷拉了下来,无精打采的吃完了一碗牛肉粉,风卷残云一般。

他还冲她亮了亮碗底,“你看,吃完了,可以说话了!”

阮棠看看他干净的能映出人脸的大碗,再看看自己碗里几乎没动过的食物,张大了嘴。

这个人,是传说中的饿死鬼托生的吧!

汤圆吃饭都没有这么快的!

她目瞪口呆的样子有趣极了,看得江迟心里一阵膨胀,“你看,哥哥吃饭快吧?”

“好快呀!”阮棠愣愣的点着头。

“咳!”江迟坐直了几分,“那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吗?”

“棠棠。”阮棠咬着筷子,“海棠的棠。”

他把她的名字含在嘴里悄悄地念了一遍,记在了心里,“那你姓什么呀?”

“阮。”她发音还有些含糊不清,江迟听了好几遍才听清楚。

“阮吗?”他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她莹白如玉的小脸蛋,试了试手感,“嗯,是挺软的!”

说完这句话,他捻了捻手指,突然笑了。

“叫什么阮棠啊,叫软绵绵多好。”

他的话音才落,后背上就落下一巴掌,“臭小子,又胡说八道!”

看那个小姑娘,都快哭出来了好吗!

江迟看都不看乔南一眼,只注视着对面那双秋水似的眼睛。

这一刻,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蓬勃生长,好像有什么生了根,冒出一截嫩芽。

——

五岁那年,江迟的身后多了个小他两岁的妹妹。

江河的意思是让他跟着老爷子磨磨性子,过两年再带回去上学。

当然,希望老爷子能忍他两年。

乔南是大都市里长大的姑娘,鲜少见到南城的水乡秀色。她是高中老师,有漫长的暑假可以挥霍,原本打算送儿子过来就回家去,结果一住下来就不想离开了。

除了那个不省心的傻儿子,这里样样都好,食物精致,气候宜人,连带着她的皮肤都好了不少。

最重要的是,这里生活节奏很慢,人也都热情好客,让她每次想要离开都心生不舍。

这么好的地方,江河当年是怎么下定决心要离开的?

这个问题,她当天就没忍住问了老公。

江河一把鼻涕一把泪,“你知道吗,我当年是被我爹扔出来的!”

就因为他爹听见有人说,孩子一定要出去见见世面,不能一辈子窝在父母身边,于是一狠心就把他扔了出来自生自灭!

什么好男儿志在四方,什么四十五以后才许回来长住,想起来都想哭!

乔南一边嘲笑他,一边好心的拿着酥饼嚼给他听,“我都胖了一大圈了,阮家的手艺可真好,他们还送我点心吃!”

“桥那头的阮宸家吗?他手艺是祖传的,肯定好啊!”

他跟阮宸一起长大的,哪能不知道他手艺好!吃了多少年呢!

“记得给我带点回来,对了,不要告诉他们那个臭小子是我儿子!一定会被嘲笑的!”

“晚了,你儿子天天跑去蹭吃蹭喝,马上就拐个媳妇儿回来了,比你可厉害多了!”

反正有老爷子管着,她现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乔南现在每天都是大清早被儿子拖着去阮家吃早餐,饭量越来越大,她觉得自己回去之后最好不要称体重,不然一定会很难过的。

她觉得,她的体重计也会很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