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哦买嘎,耐克竟然没有注册“JUST DO IT”,是谁给了耐克的勇气

哦买嘎,是谁给了耐克的勇气,耐克竟然没有注册“JUST DO IT”

是什么给了耐克的勇气?

归根结底,就是我们都没有在知识产权这块下功夫。甚至很多文化遗产都被其他国家抢注

这是一种遗憾

有人说,因为中国的知识版权这块本来就不成熟。所以很多人没有注重不是很正常吗?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个想法是对的吗?

论知识产权重视程度,截至到2017年

2017年是知识产权才首次纳入博鳌亚洲论坛的议题 http://www.sipo.gov.cn/mtsd/1071921.htm

在此之前,估计只有少部分人知道商标的重要性,所以是这样让懂知识产权这块的朋友们以及企业

有恃无恐?

根据商标局官网显示,其实耐克在1979年就在中国开始注册商标了,足以说明耐克对商标知识产权这块是很有保护意识的。

那为什么没有注册“JUST DO IT”?

其实“JUST DO IT”这个广告语2003年也在中国申请了商标注册,但是只是品牌的本类,却没有对其他的类目去进行保护。

那为啥没有申请全类保护了?

是谁给了耐克的勇气?

也许是公司的发展,但究数据来看其关键原因是我们中国人民对于这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是很强,所以不注册对于耐克本身也没有太多的损失。

对手也能让你更强大,

可谓是对手有多强,你就有多强

2009年,沈阳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第35类“JUST DO IT”,商标申请到公示期的时候被异议了,从2009年一直到2013年,期间各种举证。

最终沈阳的公司以失败告终

2011年,厦门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第18类“JUST DO IT”,商标申请到公示期的时候被异议了,从2011年一直到2015年,期间各种举证。

最终厦门的公司以失败告终。

不追究其过程,从时间的以及来回举证的次数来看,也可谓是“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也许没有改变是以为没有对手?

直到2013年,福州的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第28类“JUST DO IT”,毫无疑问的是商标申请到公示期的时候再次被异议了,从2013年一直到2015年,期间各种举证。却没有想到的是,

最终福州的公司胜诉了,注册成功“JUST DO IT”。

哦买嘎,这对于耐克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打击不是28类被抢注了,而是如果耐克不采取措施,可能后面的商标都即将被抢注。

因为只要

你没有申请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任何人都有可以申请,并不是专属你的标签,此次也足以证明并不是公司大就能胜诉,就算全世界知道你的广告语是“JUST DO IT”,是你在用,但是你没有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你顶多算得上是一个引导者,而不是专属拥有者

商标法当中可是明确规定的。

耐克从2013年醒悟,直到2019年9月,成功的把几乎除去被抢注的类目和不能注册的类目以外,其他全部注册了一遍,不管结果如何,但是证明

耐克行动了。

不过耐克也被其他公司抢占了两个类目第28类和第43类,目前还有两个类目第45类和第11类在异议中。这两类一旦对方成功,就等于痛失4个类目了。

如果后期耐克想用这几个类目。那就不是花一个商标注册的费用或是异议的费用了。

而是一个未知数.....

耐克这么大的公司在这上面也是摘了一个跟头的,那么对于创业型的公司以及发展型的公司该何去何从...

创业风险很大

但是我们该如何去更好更快的发展,也是一个深度思考话题。

就知识产权而言,

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的公司都不知道知识产权这块的重要性以及起到什么作用的,就我们品牌设计公司时时刻刻在接触不同阶段的公司,但是客户绝大对数处在的以下三种类型中:

第一种:全然不知型。

(简称无知型)

企业需要做一个商标,注册是个什么鬼。

第二种:半知不解型。

(简称懵懂型)

企业需要做一个商标,也需要注册对其进行保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第三种:全部都懂。

(简称全能型)

企业需要做一个商标,并且深知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一旦logo定稿就马上注册商标,并且知道产品需要保护的类目和边缘延伸类目。

不管你处在哪个类型,看到这篇分享后,我想说未来是你们的,也是别人的,但是归根结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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