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安阳:十多年难案一朝结申请人感谢送锦旗

法制日报安阳电(睢位红 路爽 李静) 11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桂林镇陡峪沟村村民郑某全将写着“为民做主,秉公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林州法院王健院长手中,感谢执行局干警心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让自己苦等十几年的漫漫执行路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郑某全与同村邻居因排水问题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程序,做出最终判决,判决原告郑某生、郑某州将现有的房基向西缩0.5米,将来作为自家房屋滴水之地;原告郑某生、郑某州将房基向西收缩0.5米后建房,被告郑某全不得妨碍;被告郑某全的南屋日后翻建、改建时,向东退回0.5米,作为自己南屋滴水之地。判决生效后,原告郑某生、郑某州未履行将房基向西收缩0.5米的判决义务,被告郑某全于2004年5月29日向林州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攻坚】

林州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郑某生、郑某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过程中,在桂林镇政府和桂林镇陡峪沟村村干部的主持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达成后,双方均未按协议执行。这不仅使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而且邻里之间也陷入了僵局,甚至出现了抵触、阻拦、变相逃避执行的现象。原本和睦的邻里之间因为排水问题产生隔阂,演变成了十几年的恩怨。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说法理、谈情理,有时候一跑就是一整天,希望通过深入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但双方均坚持己见,拒绝让步。十几年间,林州执行局换了五任局长,执行现场看了又看、调解工作做了又做,但邻里之间的矛盾始终没有消除。

面对这种情况,林州法院执行局新任局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务会讨论该案件,制定破解案件的具体措施。安排执行干警前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与其沟通,向其讲述邻里之间的情谊,并让其换位思考,同时,向其讲述了执行局强制执行的力度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严重性,刚柔并济、耐心劝说,最终被执行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配合法院拆除部分根基。

9月20日,在执行局财产处置组的部署下,执行干警和强制组法警一行到达执行现场,划定警戒线,维持秩序,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现场的围观群众在执行干警的法律宣传中也知道了事情原委,纷纷表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过3个多小时的执行,顺利拆除部分房基,一起长达十几年的相邻纠纷案件最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