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集美检察公益诉讼“治水”攻略

公廉以强检 美德行以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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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海之滨,有我集美乡,山明兮水秀,胜地冠南疆。”

——《集美学校校歌》

厦门集美依山靠海,风景宜人,然而有些人利令智昏,竟对生态环境痛下毒手。对此,集美检察院充分履职,采取措施,恢复水生态,让“恶人”接受法律的制裁,付出代价。

守绿水多方齐发力(上)

2017年1月,集美生态公益群一条信息让集美检察院立即派出干警,前往集美区后溪镇西井溪查看群众反映河水污染问题。经过现场确认,溪水被污染严重,治污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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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溪镇西井溪

污染现场图

2017年2月,集美检察院向环保部门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充分履职,查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多措并举,大力整治,定要还群众一泓清溪。

治理后的西井溪现场图

目前,西井溪的水质明显得到改善。喜人的成效离不开多方的配合,从治污的措施中便可得知。

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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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对河水和重点企业的生产废水取样检测,并进行化验比对,努力查找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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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建设局等部门对后溪工业组团的所有地下管网、排水井进行地毯式排查,察看是否有企业偷接暗管偷排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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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区河长办密切配合,加大巡河频率,发现问题,即时介入查处

守绿水多方齐发力(下)

2008年以来,陈某、蔡某、林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集美区灌口镇的三个不同地点建设洗沙场。期间,私自平整土地、堆沙、放置洗沙设备、建设管理房,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共计23766平方米。2015年3月至5月,集美区执法局依法履行了相关执法程序,但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土地依然没有恢复原状。

集美检察院获悉后,缜密调查,依法监督,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深入田间溪边,现场查看、拍摄。调查发现,涉案洗沙场不仅非法占用土地,且建在沿溪岸边,一旦暴雨,大量沙土流进溪道,必将影响排洪,后果将不堪设想。

2017年5月,集美检察向集美执法局发了3份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强制拆除被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强制清除沙堆,恢复土地原状。执法局全面采纳建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恢复土地共计23766平方米,保护溪道畅通无阻、溪流免受污染。

沙堆清除 | 洗沙设备拆除 | 机械、沙堆清除

前后对比图 前后对比图 前后对比图

护蓝海定尽责行权

集美临海,有人以此为商机,办起了特色餐饮。特别是在夏日,吹着海风,享用美食格外惬意,此时生意往往十分火爆。但是,这一“特色”餐饮业背后的弊端往往被忽视。形形色色的店家排档部分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公共海域,不仅破坏了海洋景观,而且对海域环境的污染也不容小觑。2010年至2012年,在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共有13名当事人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水泥船改装成餐饮船,停靠在该海域,办餐饮牟利。

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整治前

集美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经过细致核查,认为法院在审理这些行政非诉执行案中,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集美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强制执行。最终,在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局的密切配合下,法院依法拆除了大排档,靓丽的海岸线终于得以重现。

整治后的集美区杏滨路外侧海域

“竭泽而渔则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则明年无兽”,生态系统有其发展规律,若无视规律只顾眼前一时私利,定要为此付出代价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为百年大计!生态检察,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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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策划/彭明武

策划/李 洪

文案/岳金富 陈 旭 黄培灵

拍摄/叶少斌等

制作/陈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