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侯郁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方正集团转借的国开行贷款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18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5,613,016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芳、赵海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