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谣言粉碎机!造谣“湘乡市人民医院有人用零食牵走小孩”者被拘留

关注儿童安全,防范诱拐行为,是应该得到大家的重视,但如果你唯恐天下之不乱,故意散播虚假消息,这就不对了。

发布者为体现其真实性和可信度,提供了图片、甚至还有家庭住址等信息,并还“机智”的报警...

这样一条在朋友圈疯传的消息真相却是······

湘乡市公安局昆仑桥派出所循线挖掘,查获该谣言系李某某自行编造、传播至朋友圈内。5月12日,李某某的妈妈带着孙儿在人民医院看病,因其在医院丢失了一部手机,与家人打电话时埋怨没人带孩子而说“电话掉了,连小孩也差点被抱走了”,后李某某在未核实事情真假的情况下,在微信圈发布“湘乡市人民医院有人用零食牵走小孩”的虚假信息,引起大量微信好友的关注和转发。

5月19日,违法嫌疑人李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一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湘乡警方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