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罗定法院“攻坚执行大会战” 首战告捷

强制执行

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随着机械轰鸣声逐渐消失,一起因相邻关系纠纷的案件圆满执行完毕。与以往执行不同的是,此次罗定法院邀请了2位罗定市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

罗定市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

案情回顾

家住该市附城塔脚村的陈某与卓某是邻居,卓某以砌墙为由,毁坏陈某一家出入的唯一通道。后陈某起诉至罗定法院要求卓某恢复道路,法院经审理,判决卓某恢复长12.2米,宽1.8米的道路原状。判决生效后,卓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卓某的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以免伤和气,但卓某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为尽快执结该案,罗定法院执行局借助“攻坚执行大会战”行动,决定将这案件列为活动的首战,经过细致研讨,精心部署,决定启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司法所、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实施强制执行。

6月1日上午9时

附城塔脚村

参与执行干警统一集结,到达现场后,在该院副院长陈力争现场指挥下,执行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对现场进行隔离,疏导围观群众。经过7个小时的努力,至当日15时,混凝土浇筑完成。此次强制执行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