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留才獎”
凡西安地區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西安就業落戶,按照每人200元標準,給予學校一次性獎勵。
西安地區全日制普通高校(63所)獎勵標準
凡西安地區高校鼓勵其應屆畢業生在西安就業落戶並參加社會保險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標準據實給予高校一次性獎勵。
申請提交材料
■ 西安高校“留才獎”申請表;
■ 西安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西安就業學生花名冊;
■ 就業協議書複印件;
■ 已就業學生身份證複印件。申請程序時間
各高校於每年10月底前申報當年“留才獎”材料。流程
西安地區全日制普通高校彙總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信息及材料,向西安市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申請並提交材料;
人才中心初審高校材料,由市人社局複審後,複審通過後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無異議後,報市財政局審核;
市財政局複核後,將獎勵資金撥付至人才中心賬戶,由人才中心發放至各申請高校。辦理地點
西安市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
(來源: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