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計劃不低於50% 適當向薄弱初中傾斜

根據西安市教育局下發的《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加強2019年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市優質普通高中不低於50%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並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聯合體中“+校”)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優質普通高中的學生比例。

西安: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計劃不低於50%  適當向薄弱初中傾斜

大學附中定向生計劃中含大學教職工子女

招收定向生的學校為西安市所屬省級示範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定向生生源學校為西安市轄區內初中學校。省級示範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不低於50%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大學附中定向生計劃中含大學教職工子女。

生源範圍:新城、碑林、蓮湖、灞橋(含已劃歸國際港務區地區)、未央(含已劃歸西鹹新區灃東新城地區)、雁塔(含已劃歸高新區地區)六區(以下簡稱城六區)省級示範高中和市直屬學校定向生生源範圍為城六區,其餘省級標準化高中定向生生源範圍為本區內。

閻良、臨潼、高陵、長安(含已劃歸西鹹新區灃東新城和高新區地區)、鄠邑(含已劃歸西鹹新區灃西新城和高新區地區)五區和藍田、周至(含已劃歸高新區地區)二縣(以下簡稱五區二縣)各學校招收定向生生源範圍在本區縣。

生源計劃分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

分配原則為定向生生源計劃分配以各初中學校畢業班學生數為基數,按比例分配。生源計劃分配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聯合體中“+校”)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優質普通高中的學生比例。

城六區學校招收定向生總數由市教育局依據生源計劃分配原則,結合學校分佈情況,下達各區定向生生源總數;各區教育局依據生源計劃分配原則,結合轄區內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將本區定向生生源總數按比例分配到轄區初中學校。

五區二縣定向生生源計劃由各區縣教育局依據定向生生源計劃分配原則分配到本區縣轄區內初中學校。各區縣定向生生源分配結果要按時上報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審核批准後下達執行。

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不受學籍和就讀時間年限限制

凡在生源學校建立正式學籍3年以上,且連續在該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方具備定向生源資格。因父母軍轉安置、正常工作調動、西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A、B類人才)的隨遷子女填報定向生志願,不受學籍和就讀時間年限限制,但須提供相關證明。

各生源學校對本校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公示無異後,報區縣教育局審定。各區縣教育局審定學校報送結果並進行公示。審定結果公示無異後,報市教育局。

定向志願每生限報一所學校

具備定向生源資格的考生可選報在該校有定向生源計劃的高中學校為定向志願。定向志願每生限報一所學校。

定向生與統招生同批次錄取,定向生錄取以考生統考成績和定向志願為依據,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成績不低於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違規行為追究有關學校和主管部門責任

西安: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計劃不低於50%  適當向薄弱初中傾斜


各學校錄取的定向生與統招生在收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統一管理,民辦學校錄取的定向生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本學校收費標準。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強化定向生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制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定向生計劃管理、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各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對於查實的違規行為,嚴肅追究有關學校和主管部門責任;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記者 西安日報 司文 西安晚報 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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