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东宁市个体工商户申请复业程序通知


东宁市广大个体工商户:

根据《东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八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科学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非聚集性且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工商业户有序恢复经营。

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主管的经营领域为:洗车行、洗衣店、照相馆、鲜花店、五金水暖店、餐饮服务业,其中,饭店、餐馆、小吃部等餐饮服务业开通线上订购送餐服务,但不允许门店开门营业。现将申请复业程序公布如下:

1、有意愿申请复业的以上领域个体工商户登录邮箱dnsppx@163.com,密码:3688151,自行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或者直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纸质版申请材料(详细内容见附件),全部按要求填写完整。

2、将申请材料交至辖区市场监管所后,工作人员进行经营现场审核验收。

3、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个体工商户开始正常经营。

未经审批和不在通告复业范围内的不得擅自营业。

各镇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

东宁镇城南市场监管所 3626026

东宁镇城北市场监管所 3635657

绥阳镇市场监管所 3721416

道河镇市场监管所 3721416

三岔口镇市场监管所 3731232

大肚川镇市场监管所 3761006

老黑山镇市场监管所 8106555

附件:1、餐饮服务单位备案申请及复业开工的要求;

2、洗车行、洗衣店、照相馆、鲜花店、五金水暖店复业要求。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餐饮服务单位备案申请及复业开工的要求

一、餐饮服务单位备案基本要求:

1、提交《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双证复印件各1份;

2、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和《个体工商户复业承诺书》各2份,1份企业悬挂显著位置,1份提交;

3、提交《个体工商户复业人员调查表》及复工人员健康证明各1份;

4、提交《个体工商户复业申请表》3份;

5、提交《防护用品台帐》1份。

所有材料均提交至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备案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外卖服务。

二、备案后餐饮服务单位工作要求

1、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也可在邮箱下载模板参照执行)

2、做好每日经营场所消毒和员工测温记录,做好防护用品的采购登记;

3、疫情期间应加强食品安全、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和外卖服务管理。

附件2:

洗车行、洗衣店、照相馆、鲜花店、五金水暖店复业要求

1、提交《个体工商户复业申请表》3份;

2、签订《个体工商户复业承诺书》2份,1份悬挂店内显著位置,1份提交;

3、符合个体工商户复业防疫审核标准(标准在邮箱下载或市场监管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