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件案件监督见效能 —沧州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防疫期间大力推动办案工作

沧州检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立办涉疫案件21件”,这是2月18日省检察院通报的办案数字,其中沧州市检察机关立办8件。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疫情发生以来,沧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项活动为抓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通过精准监督办案,优化办案方式,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保障了疫情防控市场秩序,堵漏洞促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以精准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市场稳定有序。食品药品安全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沧州两级院将该领域作为疫情期间公益诉讼办案的关键环节,通过符合疫情防范要求的调查方式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及时沟通,快速处理,督促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青县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部分药店出现医用口罩价格明显上涨的情况,如某药店出售的3M9002V型口罩单价40元,远高于原售价,扰乱了疫情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得到了查处,保障了当地医疗器械药品市场价格稳定,切实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盐山县院、青县院调查发现,有部分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开售卖医用口罩,售卖者未明确展示经营执照、许可证等许可证件,且与购买人线下秘密交易,脱离市场监管,售卖的口罩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为“三无”不合格产品,严重扰乱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依法与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局进行诉前磋商或提出建议,监督其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监管,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医疗器械销售违法行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将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的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

黄骅市院在疫情发生后,迅速同当地市场监管局就防控工作积极进行沟通,就食品供应销售、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稳定保障当成共识,结合沧州市院部署专项行动,在辖区内开展“保秩序、稳价格、守质量、利民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市场秩序稳定有序。海兴县院、肃宁县院、新华区院等基层院也在疫情发生后,主动作为,及时到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地点对食品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督了解,维护当地市场秩序,通过精准监督,服务战“疫”大局。

青县院检察干警在某药店进行检查

黄骅院检察干警在某超市进行检查

以诉前蹉商实现战“疫”双赢共赢多赢。疫情防控是当前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决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的紧急时期,优化工作方式,通过诉前磋商等方式实现案件办理的高效和服务战“疫”大局的双赢共赢。东光县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出警60余人次,深入县城各小区以及部分村庄展开了细致、深入的废旧口罩回收处理的专项调查,发现废旧口罩混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情况普遍,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给群众健康带来新的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以防控大局为重,经上级院批准,东光县院通过诉前磋商的方式,向该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口头建议,建议其对公众已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履行集中处置职责。建议当天东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根据会议要求防控部门及时履行了监管职责,在主要街道路口、小区、乡村设立了固定废旧口罩回收箱,完善了废旧口罩环节的防疫制度。

东光院检察干警在检查整改后小区废旧口罩垃圾桶设置情况

以督促履职及时堵漏洞促治理。疫情防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对疫情防控具有重要作用,需要格外重视。沧州检察机关紧紧抓住疫情防控大局,从多角度多领域积极发现案件线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有效堵塞疫情防控漏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为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教育部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并提出利用网络平台“停课不停学”。网络上爆出多地因网络授课,教师要求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籍或发送电子课本要求学生家长线下打印,造成大量学生家长在书店和部分打字社聚集,增加新冠肺炎感染、传播风险,影响人民健康和当前疫情防控。为防止盐山县出现此类情况,盐山县院依法及时向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提出诉前蹉商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相关经营、服务场所疫情控制措施的检查,鼓励家长和学生采取网络快递购买、预约错峰购买等形式,防止人员聚集,减少新冠肺炎感染、传播风险。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效果的同时,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和以教学之名行协助市场推销之实。

盐山院检察干警在书店检查教材销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