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一起妨碍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诉

2月8日,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依法从快起诉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这是温州地区首例起诉的涉疫刑事案件。

2020年2月4日14时许,被告人黄某某(液化气公司送气工)没有携带出入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运送煤气罐途经一处防疫卡点时,被街道防疫工作人员李某等人拦停并要求出示出入证及测量体温。被告人黄某某不配合,以被故意刁难为由下车殴打李某头部一拳,并在李某报警时用手掐李某的脖子并扯断其脖子上的工作牌,致使李某构成轻微伤。之后,被告人黄某某入该村运送煤气,出村时看到出警到场的公安民警,又上前强行扯下李某佩戴的口罩并大声质问,被公安民警当场控制并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浙江:对一起妨碍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诉

案发后,瑞安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办案组,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2月8日,该案移送瑞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瑞安市检察院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确保起诉、审判过程能够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及顺利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同日,瑞安市检察院向瑞安市法院提起公诉。

浙江:对一起妨碍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诉

浙江:对一起妨碍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诉

【检察官心语】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但目前仍然存在民众不配合卡口或社区管控要求,发生辱骂甚至殴打防控人员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伤害了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的身体与情感。

我们希望通过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涉疫犯罪,拉起法律的“红线”,达到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让防控工作有法可依,让广大群众得以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