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发证

本报太原2月11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做好我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并进行安排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发证。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服务管理部门要认清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定阶段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发证,全程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对需提供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可待疫情过后及时补充提供;对需现场核查的,可采取查看现场视频、图片等方式代替,待疫情过后,应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核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