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检战“疫”•一线】三部门联合制定刑事案件工作办法 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省市委、省市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同时,保证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近日,讷河市人民检察院与讷河市人民法院、讷河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工作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办案质效的前提下,依法适用法定程序,合理安排提审、开庭等办案活动。建立防疫期间办案工作机制,以案卷书面审查方式为主,电话或视频方式为辅,尽量不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落实依法严惩,突出打击重点,针对涉及疫情的刑事犯罪,严格掌握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依法从快侦查、从快批捕、从快起诉、从快判决。


  2月7日,该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检察官借助智慧检务平台,采取视频提审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核实案件事实,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工作办法》,于当日逮捕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避免了疫情期间近距离接触犯罪嫌疑人,真正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