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通告 天台县:“八个从严”升级防疫管控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严格

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8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防控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严格管理措施,进一步升级防疫管控。 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管制交通。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天台各卡点的非天台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二、从严管理重点人员。 确因特殊原因近期返回的天台籍人员,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一律集中隔离不少于14天; 来自其他地区且无症状的一律居家隔离不少于14天。

三、从严实施村居(社区)管理。 所有城、镇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留一个进出口; 村居内部分道路临时性封闭,实行24小时管控,严格身份核实和体温测量。

四、从严控制出行。 每个家庭(居家观察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外出。

五、从严管控集聚。 严禁全县所有人员在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包括聚餐、打牌、打麻将、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 红事推迟,白事简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从严管理经营场所。 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菜场、农贸市场、超市、零售店外的各类经营场所一律关停。

七、从严管理出租房。 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出租房房东主体责任,落实原租户的劝返工作。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出租给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住客(原居住未返乡的住客除外); 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接收新返回天台的人员。

八、从严教育管理。 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群众按要求少走动、不串门、不聚集。 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