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建立有奖举报办法:
一、凡2020年1月8日以后,湖北省内有过工作、生活、出差、探亲、旅游等活动的人员,来到洛南后,应积极主动到当地镇政府(办事处)、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并如实提供信息。所在地镇党委政府将无偿给予必要的医疗检测以及防疫服务。
二、在当地镇(办)、村(社区)干部排查核实中,刻意隐瞒个人信息,不据实登记报告或不配合排查核实的,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三、对上述人员未主动向所在地镇政府(办事处)、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广大人民群众应从为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积极举报反映。
四、举报人员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有价值线索,由所在地镇政府核实举报情况,经查证人员信息属实,且属于未掌握的人员,每条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五、严格为线索人保密,并在信息核实后兑现奖金。
六、举报电话
城关街道办
7322053
13509149538
四皓街道办
7175003
15619148088
永丰镇
7172427
13909149943
保安镇
7776326
15829170288
洛源镇
7778332
13891420131
景村镇
7884326
13991446066
柏峪寺镇
7894303
17809142300
古城镇
7481427
13679149969
三要镇
7588326
15991258789
高耀镇
7587551
13992487565
灵口镇
7287379
13991503105
石门镇
7566427
17809142276
麻坪镇
7564527
15891099222
石坡镇
7264428
17809142278
巡检镇
7462326
寺耳镇
7261326
13991563989
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7381059
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