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受捐款物价值1848.16万元

黑龙江日报2月2日讯截至1月31日统计,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接受抗疫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1848.16万元。其中:省本级接收1248.15万元。地市红十字会接收600.01万元。

发布会上,针对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问题,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一解答。

款物使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由指挥部统一调配

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要求,经省指挥部的批准,省红十字会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了捐赠公告。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省红十字会定向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药品,药品分几个批次运往武汉,目前第一批捐赠药品已经到位。定向捐赠给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的感冒解毒灵颗粒等药品也已到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拨付我省的连花清瘟胶囊,以及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胸腺肽肠溶片等药品已交由省指挥部统一调配。捐赠款物的使用,在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除定向捐赠外,所募捐赠款物在省指挥部统一安排下调配使用。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

款物管理与接收:专账管理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捐赠票据

关于捐赠款物的管理,省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一是捐款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捐赠款项全部汇入省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及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二是所有捐赠物资经两人以上清点核实后,逐笔登记入账,并给捐赠者开具专用收据。

款物监管:主动接受省审计厅跟踪审计

在款物监管方面,省红十字会主动接受省审计厅跟踪审计并将捐赠者的姓名和捐赠数量、日期在省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