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即萬曆帝)朱翊鈞的第三子,因其生母鄭貴妃被神宗寵愛,繼而受寵。而神宗長子朱常洛為神宗偶幸宮女王氏所生,因而母子兩人都不受神宗待見。因此,神宗就想違祖制,越過朱常洛,立朱常洵為太子,繼而引發了“國本之爭”。

這場爭論一直持續了15年之久,神宗最終也沒能如願。不過因為這件事,倒是導致了神宗(萬曆)此後幾十年不上朝,用以表示對大臣們的抗議。

朱常洵雖然沒能成為太子,卻不影響神宗對他的疼愛。朱常洛被冊封為太子的同一年,朱常洵也被冊封為了福王。

原本藩王成年就要去封國就藩,由於神宗的疼愛,朱常洵一直到29歲,才就藩洛陽。就藩時,神宗賞賜了福王莊田四萬頃,最後雖然減了一半,但據《明史》記載,“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河南肥沃的土地還是不夠賞賜的數量,於是又將山東、湖廣的肥沃土地全都給了福王。

不知道朱太祖知道了這事,會作何感想。

在神宗的百般關愛之下,朱常洵結婚時,花費了三十萬金;營造洛陽府邸,又花費了二十八萬金,都是常制的十倍以上。而神宗時期,大肆派遣稅吏、礦使,收繳了很多額外的稅賦到內庫(皇帝的私人小金庫),數額達億萬計。萬曆真是肥的流油呀。這些徵來的錢,除了一部分用於“萬曆三大徵”的軍費之外,神宗將大部分都資助了福王。

一個王朝的興衰,絕對是有跡象可循的。很多人說大明亡於萬曆,是有一定道理的。

福王也是明朝末年諸藩王的一個範本,通過土地兼併,大量佔有了本應屬於民間的良田。同時,他們還大肆搜刮地方財富,一個個都富可敵國,而老百姓卻是越來越窮困。正所謂是“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除了洛陽福王之外,蜀中等地的藩王,也都一樣。

這跟朱元璋的初衷,已經大相徑庭了。崇禎也是活該被窮死,天下的錢糧都跑到藩王、外戚、權臣手中了。而大明滅於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也就合乎天理了。不能不說,滿清真的是個撿漏王。

根據諸如《明史》、《明季北略》、《明史紀事本末》、《寄園寄所寄》等等諸多史料的記載,李自成在攻破洛陽城後,俘獲了逃跑中的福王朱常洵,並將福王的肉雜以鹿肉,一起煮了,做成了所謂的“福祿酒(福祿宴)”給吃掉了。

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真實的可能性遠遠大於編造的可能性。我們來根據史料分析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了。

一、福王肥胖的可信度非常高

《明史》記載,福王就藩後,“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這就是一個被寵壞了的衣食無憂的公子哥。因此,野史中所說朱常洵“體肥,重三百餘筋”,可信度非常高。

福王肥胖,還有一個佐證,多本野史都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王世子朱由崧就是後來的南明弘光帝。他們父子一起逃走,朱由崧都跑了出去,而福王因為體胖,行動不便被抓,可信度也是非常高的。

當時,遍地都是饑民,而福王卻這麼肥胖,讓饑民看到後,作何感想?野史中記載:“賊中持刀撫肌,垂涎鹹叫‘一塊好肉’遂殺焉。”

唉,對比太強烈呀,真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呀。

二、李自成的農民軍不忌諱吃人肉

《明史》記載,在關中流賊(李自成等起義軍)大起之時,“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河南等地區的百姓早已經沒有糧食可吃了,已經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李自成起義軍的絕大部分,就是這些饑民。所以,李自成的手下把福王給剁了,割下肉跟鹿肉一起煮了吃,不足為奇。

三、福王並不是整個人被扔進鍋裡烹掉

《明史》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李自成是用鹿肉蘸福王的血一起吃。

野史中也都說是“以王為俎”、“王之血肉”、“臠分股割”、“薦王於俎”、“臠分肢割”,這是把福王給切割了之後,拿血和肉,再去混著鹿肉一起煮著吃掉的。

這並非像秦漢時期的烹刑,把整個人扔進大鍋給煮了。那也沒法吃呀,腸肚沒洗呀。現代有些人寫文誇張的太離譜,說是洗淨了肚腸,還能不死,還可以在鍋中翻滾嚎叫,這才讓人不相信了。

至少,從明末清初的史料中,沒有發現如此誇張的記載。整個人活煮,基本上可以斷定是現代人編造的,不是真的。

四、福王有屍骸留下

正因為福王只是被割去了部分血肉,大部分遺骸尚在,才能被明臣承奉冒死向義軍求得了一具桐木棺,將遺骸裝殮。這才讓福王得以安葬。

五、弘光帝朱由崧為尊者諱

1986年,河南孟津地區,出現了一塊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據說該志出土於1924年。壙志中記載了福王死前的事蹟:“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什麼“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之類的溢美之詞。

嗯,這個麼,朱由崧可是朱常洵的兒子,如果他真的在他爹的壙志上直接寫被“臠分肢割,和鹿肉煮而被食”,可信度必然是百分之百。但是,即使這是事實,朱由崧好意思寫麼?所以,以壙志為憑,來推翻福王不是被煮食之事,明顯站不住腳。

六、清朝最初難以干預偽造事實

比如《明季北略》等多本史料,都是私人所著,根本沒有得到清廷許可。所以,才被稱為野史。這些史料最初也沒有公開刊印,所以,著書者沒必要去拍清廷的馬屁,去汙衊李自成起義軍。

綜合起來,福王遇害後,被取血割肉,煮成了肉湯,是非常可信的。

而福王,即無功於大明,也無益於百姓,反而是因為他的奢靡享樂,與民爭利,促進了大明的滅亡。所以,他被飢餓的起義軍給煮成肉湯吃了,不足為怪呀。


奕天讀歷史


民間野史裡是有這樣記載的,說李自成的起義軍破洛陽城後,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親自審問了福王,貪生怕死的福王,嚇的體若篩糠,一個勁地叩頭請求饒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為親王,富甲天下,今饑荒年歲,百姓無以果腹,你卻不肯一絲一毫賑濟災民,留你何對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後,砍頭示眾,農民軍士卒出於義憤,將其屍體剁成肉醬,摻雜以鹿肉下酒,稱為福祿酒。



還有一個版本,前面都一樣,福王被砍頭後,李自成命人將重達300斤的身體,像豬一樣洗淨內臟,剔去發毛,拔除指甲,又殺了幾頭鹿,拌以姜、蒜、蔥等香料,放入幾隻大鍋裡一起燉,然後擺酒開宴,稱為“福祿酒會”。

對於這些記載,聽起來過癮,可信度卻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過四百多年的歷史,早以過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經攻佔了城池,不至於沒糧食吃吧?能有鹿,說明糧食還是有的,不管出於義憤也好,出於享受也罷,都不足以為取信。



道是《明史》《壙志》和《流寇記》對此事的記載,可信度比較高,綜合起來大意是:福王被擒後,李自成對他厭惡之極,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塊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讓他親眼看到盤剝百姓的下場,處死後並沒有繼續吃掉屍體,而是允許兩個太監為其辦理了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誰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麼認為的呢?請說出您的想法。

謝謝閱讀


雪上長留馬行處


福王朱常洵,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說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為這兩兄弟,還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國本之爭”,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點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后妃鄭貴妃,正宮皇后王皇后沒有給萬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萬曆前往張太后宮中問安,一時興起竟臨幸了太后宮中的一個宮女,回去後他也不當回事把這事忘了。不想這宮女非常爭氣,竟懷上了皇帝的龍種,並排除千難萬險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就是後來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對皇位繼承有明確的制度,即“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併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長子,太子之位理應屬於他。可偏偏萬曆獨寵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對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不聞不問。



鄭貴妃時不時的在萬曆耳邊吹吹枕邊風,萬曆倒是心動了,有了“廢長立幼”的想法,可那些頭腦清醒的大臣們不幹了,他們不斷的上書請求萬曆早立太子以正國本。擋不住朝臣洶洶眾口的萬曆乾脆把立儲之事擱置不管。萬曆這種不顧祖制的行徑,遭到了多數正直大臣的批評。儘管萬曆曾“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但前仆後繼的批評者依然絡繹不絕。最後在漫長的“國本之爭”中身心俱疲的萬曆不得不妥協,就這樣,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朱常洛終於在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為太子。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為了對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補償,萬曆封他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離京城較近的洛陽。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後必須離京前往封地,但萬曆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朱常洵成年後又把他強行留在身邊。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穩,結果又是在朝臣們的一番據理力爭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歲,萬曆才在“戀戀不捨”中讓他就藩洛陽。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萬曆給了他超乎想象的賞賜,上等良田兩萬頃,費銀30萬兩修建福王府,將四川的鹽稅、茶稅變現為福王的私房錢,每一年供應他1300引的淮鹽,他把這些官鹽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陽開的商鋪售賣……就這樣,就藩洛陽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護寵愛下,在洛陽過著錦衣玉食,紙醉金迷的富貴生活。萬曆死後,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陽封地,除了盡情享受榮華富貴,幾無遠大理想可言。《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當時的河南,旱澇有年,蝗災不斷,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連年兵禍不斷,士兵們吃都吃不飽,連軍餉都拿不到,就是這樣,福王還只顧著自己享樂,盡情揮霍父皇、侄兒給他留下的鉅額財富。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軍圍攻洛陽城,結果洛陽城在裡應外合之下被順利攻下,城破時,嚴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縋城而下,藏匿於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卻被農民軍抓獲。與朱常洵一同被抓的,還有曾告誡過他的呂維祺。呂維祺勸告福王“殿下保住名節,勿使受辱”,但福王並沒有勇氣自殺殉國。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大國布衣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萬曆皇帝的第三子。是庶子。

萬曆皇帝的皇后不生養,所以萬曆皇帝沒有嫡子。

萬曆皇帝的第一個兒子朱常洛,就是後來的泰昌帝。朱常洛來路有些奇特,萬曆皇帝有一次去母親李太后的宮裡,看到一個漂亮宮女,一時興起,把該宮女臨幸了,就這麼一下,這個王姓宮女就懷上了,而萬曆皇帝卻不願意承認,李太后讓太監拿出記錄皇帝在皇宮一切行為的皇家“監控檔案”《起居注》,萬曆皇帝才承認了這個兒子。當然,萬曆皇帝一時起意有的這個兒子,他並不放在心上。

後來,萬曆皇帝第二兒子生了一歲就夭折了。

再後來,萬曆皇帝寵幸了一個妃子,就是後來有名的鄭貴妃,兩個人愛的死去活來,這個妃子給萬曆皇帝生了他的第三個兒子,就是福王朱常洵。

要說起來,萬曆皇帝沒有嫡子,繼承人只能在庶子裡選了,萬曆皇帝雖然後來也有好幾個兒子,但是文武百官都盯著這個皇長子朱常洛,因為他們遵循著“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得原則。

然而,萬曆帝不喜歡這個皇長子朱常洛,原因是他嫌棄朱常洛是宮女生的,他喜歡的是鄭貴妃生的皇三子朱常洵。因此,關於立太子的事,萬曆皇帝跟文武百官起了很大的爭執。這件事雙方拉鋸了好多年,史稱“國本之爭”!

一開始的時候,萬曆皇帝跟鄭貴妃愛的死去活來,甚至他們在床第之間還立下了誓言,萬曆皇帝答應鄭貴妃,將來要立皇三子朱常洵為太子。

沒想到的是,皇宮裡的八卦傳到了皇宮以外,文武百官都不幹了,本來文武百官都支持立皇長子為太子的,萬曆皇帝一直拖著不答應,這則宮闈秘聞傳出來以後,文武百官覺得事情不簡單,原來皇帝遲遲不立太子,是因為皇宮裡有陰謀家鄭貴妃啊,她是想立自己的兒子朱常洵為太子呢。

文武百官再次請求萬曆皇帝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萬曆皇帝還是一個“拖”字對付著,文武百官早已經熟悉了這個套路,一面組織人馬上奏疏,一面去找李太后,請李太后出面。

由於萬曆皇帝從十來歲沒了爹,李太后對他管教甚為嚴格,還常常拿張居正壓萬曆,所以萬曆皇帝多少對他這個媽還有點害怕,李太后當然是支持皇長子的,然而萬曆帝還是找了藉口推辭,說皇長子是宮女所生,出身低賤,想以此來搪塞,沒想到的是,李太后說,你媽不也是宮女出身嗎?你不也當上皇帝了?原來李太后原先進入萬曆他爹的裕王府時,也是個宮女,後來得到裕王寵幸,成了側妃,生了萬曆。

萬曆一看,外有文武百官的壓力,內有親媽的絕地反擊,只能認慫,封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了。

萬曆皇帝在床上答應了鄭貴妃,怎麼辦呢?只好封皇三子朱常洵為福王。

當時,萬曆皇帝雖然封了皇長子為太子,但是心裡並不把皇長子當回事,太子到年齡了,也不安排太子讀書什麼的,就讓太子傻待著,甚至長時間不願意見太子。

而對於福王呢,就不同了,一天要見福王兩次,父子間的感情好的不得了。此外,鄭貴妃都是皇貴妃了,太子的媽還是普通妃子。

群臣一看,這樣不行啊,長時間下去,太子豈不耽誤了,所以又接連有人上書,提了兩個要求,一是給太子找幾個好老師,教他讀書,二是趕緊打發福王到他的封國河南去。萬曆皇帝又是一個拖字,就是拖著你,不給你辦,讓你們這些人的奏疏進了皇宮出不來。

此時,鄭貴妃也沒閒著,還在搞事,當然是想搞太子,一個是搞了一個有名的“妖書案”,一個是後來搞了一個“梃擊案”。前者是針對文武百官的,後者是針對太子的。

文武百官一看,不行,還得爭,要不鄭貴妃還得搞事情,於是大家接連再次要求福王趕快去河南。

萬曆皇帝說,好嘛,去可以,但是我這個寶貝兒子去河南不能空手去吧,我得跟你們提條件。一是,給他封地,當時給福王封了四萬公頃地,也就是四百萬畝,群臣一看,好傢伙,這麼多不行,最後談到二百萬畝,河南的地不夠,就從山東河北安徽補上。二是,我兒子要結婚了,從國庫裡撥銀子,給他結婚用,又黑了國庫近三十萬兩白銀。三是,我兒子去了總得有地方住吧,蓋王府,比規定的親王的規模大十倍,群臣一看,這不行啊,這不符合規矩啊,萬曆說,不答應,那我兒子沒地方住,就在皇宮裡再住幾年吧,群臣說,答應,答應。

最後,福王終於去河南了,文武百官才放心了。國本之爭總算告了一段落。

福王去河南以後,萬曆皇帝還要求福王三年去京城見爹一次,而按照明朝的規定,這也是過於頻繁,此外,萬曆皇帝經常賞賜這個兒子各種金銀器物和從各種渠道搜刮得銀子,比如鹽稅,礦稅,江南製造局搞到的絲綢和稅銀等等。

所以,當時有人說萬曆皇帝是“以天下肥福王,”由此可知,福王胖成三百斤,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此外,福王還跟萬曆皇帝要這要那,比如,萬曆皇帝抄張居正的家,抄出來的張居正家財都給了福王,至少得有一萬兩黃金和十萬兩白銀。

終福王后半生,他都是過得有滋有味,史書上說福王整天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就是花天酒地和玩女人。

甚至後來李自成打到河南了,福王都不當回事,有人建議他拿出家財募集軍隊抵抗李自成,福王也不以為意,直到李自成打到他家門口,他才匆忙找了幾個人號召了幾千人抵抗。

據說,打李自成敗退下來的明朝軍隊,路過河南福王府,士兵們都說,福王王府裡有幾百萬兩黃金白銀,為什麼不分給他們做軍餉呢?這也為後來李自成打下洛陽埋下了伏筆。

原來,一開始李自成打洛陽時,一下子沒打下來,畢竟福王有錢,重金之下,必有勇士嘛,福王召集的軍隊抗住了李自成第一波進攻。可是,在福王軍隊裡,恰恰有一批當初敗退下來的、說福王有百萬兩金銀珠寶的人,他們可能是覺得福王對他們不夠好,給的錢太少,他們在守城牆時,臨時倒戈,跟城樓下的李自成軍互相呼應,他們攻下城門,放李自成軍進了洛陽城。

福王於是只能從城牆上縋繩逃跑了。李自成派人追殺福王,最後將福王殺死。

關於福王被煮成肉湯是不確切的,嚴格來說,他死後被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他的肉,混合著鹿肉,剁成了肉醬,另一部分是他的血,被煮成了湯。

當時,李自成軍為了慶祝打下洛陽和福王府,還舉辦了置酒大會,在大會上,李自成軍某些士兵,就吃著福王肉和鹿肉混合的肉醬,蘸著福王的血湯,大口吃肉喝血,大碗喝酒。

要我說,福王這個人,死有餘辜。

當時明朝到處都是農民起義和流賊,民不聊生,河南又趕上了大旱和蝗災,老百姓沒有吃的,都到了人相食的地步了,有人建議福王救救河南的老百姓,可是福王卻對老百姓不管不問,依舊是大門緊閉,夜夜笙歌,享受著民脂民膏。正所謂,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一點人性都沒有。


西堤君


說福王朱常洵重達300斤,福王表示:能把我堂堂360斤的巨胖說成300斤這麼苗條,我很開心!朱常洵是誰?他就是大明萬曆皇帝的三兒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弟弟,崇禎皇帝的親叔叔,南明皇帝朱由菘的老爸。

朱常洵為何會被煮了?何人所為?

事情是這樣的,話說崇禎十四年,闖王李自成攻打洛陽。經過幾日的苦戰,最終在裡應外合之下拿下洛陽城。當時坐鎮洛陽的便是大明福恭王朱常洵,城破後,朱常洵因太胖無法逃跑而躲入迎恩寺,其子朱由菘脫逃,成為南明弘光皇帝。

農民軍很快找到朱常洵並押回城內,朱常洵見李自成後,馬上跪下求饒。李自成也只是謀財而非奪命,但沒想到的是,朱常洵把錢財看的比命還重要。李自成一氣之下,命人將朱常洵和幾頭鹿在一口巨鍋中煮,讓將士們共享這“福祿宴”。

農民軍很痛恨這些為富不仁的大官,便持刀將朱常洵輕刮細剃,除去毛髮與指甲,又用藥水灌腸清理糞便。眾人們從洛陽郊外抬來一口“千人鍋”立於王府大院,鍋中加水與調料後,將朱常洵和幾隻剝了皮的鹿投入鍋中。

鍋中三百多斤的朱常洵撲騰著,一邊喘著粗氣,一邊大聲嚎叫,甚為悽慘。圍觀的眾人興高采烈,耐心等待這“福祿宴”開席。一個時辰後,煮得爛熟的朱常洵及數只鹿已被幾千兵士吃入腹中,成為李自成犒勞大家的美味。

李自成為什麼要煮食福王朱常洵?

自從李自成進入河南後,福王朱常洵便成了他緝捕的首要目標。李自成非常清楚朱常洵乃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三兒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他便是明朝著名的“國本之爭”的主角,差點代替了哥哥明光宗朱常洛之位。

國本之爭失敗後,萬曆將朱常洵封為福恭王,封地就在河南洛陽。萬曆寵愛朱常洵並不是口頭上的形式,看看他出手有多闊綽。一次性撥給朱常洵婚禮費就達三十萬金,在洛陽修建的福王府,花費是其他兒子王府十倍之多。

不光給錢,還賜給福王良田四萬餘頃。朱常洵在就藩後,便開始了橫徵暴斂,想進辦法千方百計的搜刮民脂民膏。哥哥朱常洛死後,侄子崇禎即位,朱常洵再次開啟受寵的模式。崇禎對這位叔叔可謂是尊崇備至,禮敬有加。

朱常洵整日沉浸在美酒美食之中,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此時的陝西、河南正是連年旱災、蝗災,再加上兵亂,百姓簡直是民不聊生。福王對此表示並不關心,仍舊賦稅顆粒未減,連個賑災的樣子都不做。

鎮壓反賊的大明將士多有不滿,他們認為朱常洵坐鎮的洛陽富於京城,萬曆將國力全耗費在巨肥福王身上,卻讓我們俄著肚子去打仗,這也太不公平了。當時大明的很多官員呼籲福王援餉濟民,包括崇禎也向他借過錢,但福王與父親萬曆一樣,擺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姿態。

河南這個地方原本是富饒之地,明朝有七個藩王都封在河南,可見此處是塊寶地。但明末連年的災害,再加上戰爭,使得流民大量產生,而土地卻集中在這些藩王手中。李自成進入河南後,自然將矛頭對準這些藩王,福王便是首要目標。

福王被李自成煮成湯是真的嗎?

福王朱常洵的死法有好多種傳說,被李自成煮成福祿宴是流傳最廣的一種。其它的說法有,一是劉宗敏在迎恩寺中搜到朱常洵,將他押往周公廟受審,次日被處死。二是朱常洵在迎恩寺躲了一晚,次日逃到孟津麻屯柏樹溝後被殺。

最後一種就是與第一種差不多,是說朱常洵被找到後押到周公廟與其他數百人一起被處決,後被人葬於周公廟北亂墳崗。除了被煮食外,其它的說法都有可能。後來崇禎帝下旨重葬福王,位置就在孟津麻屯。

朱常洵是如何死的?我們從兒子朱由菘給他書寫的墓誌銘便看出,上面有一段說,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有流賊數萬攻陷洛陽府,民軍逃竄,福王獨自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難焉,王年五十六歲,賜諡曰忠,孝男嗣王由崧泣血書石。

從這段記載我們可以看出,朱由菘認定其父朱常洵是英勇就義,並沒有說是被煮。作為兒子及南明皇帝的朱由菘來說,顯然只能這麼來說,而事實也應與此差不多。煮食福王一說有汙衊李自成殘暴之嫌,而且還是數千將士進食肉湯,顯然不太可能。

因此,福王朱常洵應是被砍頭的,煮食一說應是杜撰。至於說福王臨死前是否大義凜然的指賊大罵,這確實就不得而知了。


野史也是史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迅速攻破洛陽,第二天將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獲。《明季北略》裡記述了朱常洵不同尋常的死法:像殺豬一樣把他扔在架起來的千人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佐料,連同幾頭梅花鹿的肉一起燉熟,然後與將士分享食之,美名其曰“福祿宴”,倒是沒有枉費朱常洵這養了幾十年的300斤肥膘!


《明史》中沒有福王被煮食的記載,只說福王被抓後當場被殺,屍體被手下收走了。同樣一件事為什麼會被傳的如此迥然呢?《明季北略》是生於萬曆年間的計六奇走訪民間之作,所以福王被煮食的說法不管真假都表達了民間對福王咬牙切齒的痛恨,不然不會讓自己心目中的起義英雄做出這樣殘忍的事。朱常洵到底做了什麼讓老百姓這樣痛恨他呢?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母親是萬曆皇帝的寵妃鄭貴妃,愛屋及烏,朱常洵成了萬曆皇帝最喜歡的兒子,不用鄭貴妃的枕邊風,他都有想立朱常洵為太子,讓他在自己百年之後繼承大統的私心。但是他們的祖宗朱元璋在開國之初就定下了太子“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皇明祖訓》,祖制不可違,就算你是皇帝都不行!所以大臣們輪番阻止萬曆皇帝立朱常洵為太子,可是長子朱常洛是萬曆皇帝和一個宮女一夜情的結果,向來就不受萬曆皇帝待見,面對大臣們此起彼伏的一輪輪抗議,萬曆皇帝就以不上朝來對抗,這就是著名的“國本之爭”,而萬曆皇帝這一任性30多年的不上朝,直接導致明朝中樞機構的崩塌。


冷戰的結果是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立朱常洛為太子,朱常洵為福王。不甘心的萬曆皇帝還不忍心讓朱常洵離開自己去就藩,一直養在身邊29年,直到有人進言鄭貴妃和福王要謀害太子,才不得已讓他去富庶且離自己最近的洛陽就藩,並賞賜了超乎想象的金銀財寶,甚至把四川的鹽稅、茶稅變成福王的私房錢。

而福王從小嬌縱慣了,到洛陽以後索性就只管吃喝玩樂。《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想著有這樣常年罷工不值班的父親,他也不會有什麼遠大理想,不幹好事也就罷了,大不了養自己一身300斤的肉,可是他不顧連年的旱澇蝗災,兵禍不斷,士兵食不果腹的情況,只顧自己享樂,難怪民怨沸騰!當李自成兵臨城下時,依舊不捨錢財,逼得將士打開城門讓起義軍順利的佔領了洛陽,他自己又沒有自殺的氣節,早晚落得個“好死”!



墨梅逸清寒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陽,朱常洵被農民起義軍殺死,享年五十六歲。


①坊間傳言,大順軍攻克洛陽後,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不為所動,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梟首洛陽城門示眾,將三百多斤的軀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

②根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克洛陽城後,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義軍抓住就遇害了,跟隨福王的兩個承奉抱著屍體大哭,起義軍想趕走他們,兩個承奉大喊到:“王爺死了我們也不願意活,請求給一副棺材給王爺收屍,粉身碎骨也願意。”起義軍被他們忠義打動,用一寸厚的桐棺裝殮之後,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兩人就在旁邊自縊而死。



《明史》系滿清所撰,對農民起義軍持貶低態度。這裡面都沒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見就沒有發生這件事情。

③根據《大明福忠王壙志》記載,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福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壙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寫,與起義軍有殺父之仇,雖然對其父進行美化,但也沒有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安定郡小書生


李自成攻破洛陽後,俘虜了明朝福王朱常洵。李自成在痛斥了朱常洵一番之後,下令宰殺了幾頭梅花鹿之後,連同300多斤的朱常洵一塊兒剁了,混在一起煮了,做成福祿宴。

這事出自《明季北略》:

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這事也讓後世津津樂道,似乎朱常洵是罪有應得。然而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李自成大軍的確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爺和官員,但他有必要吃了朱常洵嗎?《明季北略》本身就是一本野史,很多故事都是作者聽別人說的,並未親眼所見。

《明史》裡記載,李自成處死了朱常洵以後,還有福王的兩個侍從給他收屍了。就是說福祿宴根本不存在。

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洛陽當地流傳這樣一種說法,說是李自成殺了福王,接了血,然後合上鹿血和酒,名之福祿酒。後來福祿酒慢慢演變成了福祿宴。

雖然李自成不是什麼好人,他也的確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爺和官員們,然而他也就一定要把福王做成福祿宴嗎?如果李自成還有類似的行為,倒是可以佐證。然而並沒有,李自成抓住官員之後,一般都是直接處死。

《流寇志》還提到一種說法,就是李自成在處死朱常洵之前,曾割下朱常洵的一塊肉放在鹿肉裡,分給農民軍吃掉。就是所謂的福祿宴。

我覺得這種說法應該比較竟靠譜。


袁衛宇


1641年春,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攻破中原重鎮洛陽。按照以往農民軍的慣常做法,城內官宦子弟、地主老財、豪紳富戶,立馬成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對象。

這裡頭首當其衝的,便是就藩於洛陽的福王朱常洵!

據說李自成將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獲後,專門設下一席“福祿宴”,犒賞有功將士。席上的壓軸硬菜,便是將300多斤重的福王洗剝乾淨,連同幾頭梅花鹿一起燉煮而成的肉湯。

有關農民軍分食福王的事蹟,多見於野史逸聞,並無相應確切的證據可供參考。然而饑荒戰亂之年,被逼揭竿而起的農民起義軍,面對昔日那些飽食終日,對老百姓敲骨吸髓般壓榨搜刮的官宦豪紳,心中的仇恨情緒必然是直衝頂點,做出些“食肉寢皮”的極端舉動,也在預料之內。

作為大明王朝的宗室藩王,富甲一方的福王朱常洵,絕對是農民起義軍最直接的復仇對象。

朱常洵,萬曆皇帝第三子,因生母鄭貴妃深得萬曆寵愛,由此子憑母貴一度成為太子儲君的熱門人選。

萬曆皇帝為立朱常洵為太子,與文官集團產生了名為“國本之爭”的激烈矛盾,並不惜以將近三十年不上朝的消極怠工方式抗議文官集團,導致國事糜爛、遼東戰局敗壞、百姓生活日益困苦。

眼看太子之位無望,1601年15歲的朱常洵就番於富庶的洛陽。為了彌補這位愛子的缺憾,萬曆皇帝在物質財富上給予福王極為豐厚的賞賜,史書記載:

“下詔賜莊田四萬頃(後減半),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又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民市。”

莊田、鹽稅、茶稅、鹽引......以至於明朝上下傳言,都說先帝(萬曆皇帝)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洛陽富於皇宮。只是如此富可敵國的福王,卻生就著一副要錢不要命的守財奴面孔。明朝末年,繼陝西關中之後,河南一帶也遭遇到旱災、蝗災連番侵襲,民間百姓到了殘食人肉的地步。經過洛陽前去剿滅農民軍的官兵也嚷嚷著:“王府有金錢百萬,卻讓我們餓著肚子死於賊手”。

可見,無論官兵還是饑民,對福王都已積怨很深,這也是李自成得以順利推進至河南洛陽的群眾基礎。再者,對起義軍隊伍日漸龐大、軍需消耗日漸劇增的李自成來說,萬曆皇帝耗盡天下財富養肥的福王,簡直就是一隻金燦燦的“豬頭”啊!李自成為爭取百姓支持,公開提出“闖王來了不納糧”的口號。不向百姓徵糧食,就等於大順軍沒有建立起配套的稅收制度,軍需供應只能通過搶掠皇親、官府、豪紳、地主等富裕群體得來。而這裡頭的朱姓皇族,經過將近300年的財富積累,早就已經富成了一頭頭“肥豬(朱)”。

如此一來,落入李自成農民軍之手的福王,其結局可想而知!殺福王,不僅能夠為飢寒交迫的老百姓長出一口惡氣,還能奪得王府鉅額的財富補充軍餉,再把肥沃的莊田分發給窮苦大眾,更是聚攏民心的一大手筆。


劇透歷史


重口味的民間傳說,李自成把福王被煮成肉湯,這麼離譜的事不知道源頭來自哪位人士?但這些必定只是謠言。

1924年河南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記載了一切。


明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上有楷書21行,滿行25字,四邊線刻飛龍紋,撰文者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蓋為盝頂,篆書“大明福忠王壙志”。 (壙志也就是墓誌銘) 在這一石碑中,不僅記載了李自成攻克洛陽城的日期,還記載了重金募兵的抵抗行為,以及福王朱常洵死亡經過。

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所以,福王是死在了戰場上,而並不是謠傳的被李自成煮了,謠言止於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