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肇庆两市法学会签订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

  12月17日下午,肇庆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刘晓旭率队到我市法学会进行交流考察,深入探讨合作事宜,签署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谋划推进共赢发展。湛江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邓均创,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谭子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谭以洪;肇庆市法学会四级调研员、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珍,市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甘弘毅等领导参加了交流座谈会。谭以洪同志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双方就法学会的机构、改革、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及“双百”报告会、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参与地方立法和评估、对外法学交流、法治刊物出版等平台建设、科学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寻求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谭子光、冯珍同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

  两市法学会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加强对外法学交流建立互助合作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大举措,将为实现两地全面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协议,双方将联合举办两市法学会工作研讨会、法学研究交流会、组织开展学术调研交流活动、推动两市有关单位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为保障两市法学会对口合作能够定期会商、运转高效,还专门成立对口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确保对口合作项目顺利推进和落实。

  通过交流研讨,大家开阔了视野,借鉴了经验,理清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期法学会工作的责任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