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干部学历(学位)变更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 邓丽敏等27位同志符合学历、学位变更有关条件,拟变更学历.现将邓丽敏等27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审批情况公示如下,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反映情况,对学历变更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