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岚山5人因违规用火被罚!天干,火碰不得


案件警示:

12月13日,虎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虎山镇梭罗树村高铁桥附近田地烧荒。接到报案后,虎山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经核查,梭罗树村崔某某在自家田地内放火烧荒,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的规定,依法给予崔某某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

12月14日下午,虎山镇护林防火责任人巡查时发现,岚山头街道胡家林胡某、安东卫街道北门外王某在公墓违规用火,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移交虎山边防派出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分别给予胡某、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件警示:

近日,安东卫街道依法查处了两宗违规用火案件,分别对嫌疑人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对相关村居(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村干部进行了通报及罚款处理。

12月9日下午,汾水社区居民张某上坟烧纸,被处以罚款;12月14日下午辛庄子村徐某心存侥幸,无视禁火令违规野外用火,上坟烧纸引发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同时,为严肃工作纪律,对在12月14日护林防火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前合庄村、贾家湖村两处无人值守防火点专业护林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罚款,对村两委干部、包区域的机关干部和包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当中给予扣分。

案件警示:

2019年12月17日16时许,虎山派出所民警在虎山镇梭罗树公墓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公墓里违规使用明火,迅速上前制止并将明火扑灭,避免了火灾发生的危险。随后民警将点火烧纸的王某传唤到虎山派出所,经询问,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