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棺材霸”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湖南法院网讯 11月28日上午,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铁生等12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毛昕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铁生等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458 8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铁生、王倦生等7人各自在衡阳县西渡镇经营棺材店。为达到垄断经营、霸占市场的目的。2018年8月,经被告人王铁生提议,七被告人商议后决定成立棺材联营,由王铁生负责联营全面事务,其他人分别负责管理现金、账目、分红、进货、出货等事宜。棺材联营成立后,为控制衡阳县西渡镇及周边乡镇的棺材销售,王铁生等人决定并雇请被告人张领、毛昕、王华鹏、蒋秉瑾、熊耀东采用拦截、恐吓、打砸棺材等暴力手段阻止其他同行进入西渡镇及周边乡镇销售棺材。雇人费用从联营利润中开支。至此,以被告人王铁生为纠集者的“棺材霸”恶势力团伙基本成型。

为维持在西渡镇及周边乡镇棺材销售市场的垄断地位,自2018年7、8月至案发,该恶势力团伙在王铁生的纠集下,共实施追逐、拦截、恐吓其他同行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七起,任意毁损同行棺材4具,致使其他棺材销售者不敢到西渡镇及周边乡镇卖棺材,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在西渡镇、关市镇、井头镇等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王铁生等人在采用暴力手段垄断西渡镇棺材市场以来,共计非法获利452 900元。此外,法院对被告人张领、熊耀东、王华鹏强拿硬要毒品以及被告人毛昕贩卖毒品的事实进行了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铁生、王倦生等人为达到非法控制西渡镇及周边乡镇的棺材市场的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自行或雇请他人以追逐、拦截、恐吓、打砸棺材等暴力手段,在西渡镇及周边乡镇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各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其行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

衡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