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菇霸”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作案时间:2015年至2018年
作案地点:溪南镇、象湖镇
行为人:陈某某等5人
手段及不良影响:多次言语威胁在当地收购香菇木耳的商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损害了当地群众及收购香菇木耳的商贩利益,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受到不良影响。
判决情况:经漳平法院审理,5个行为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至23000元不等,被告人均未上诉,一帮“菇霸”就此覆灭。
No.1
“菇霸”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作案时间:2015年至2018年
作案地点:溪南镇、象湖镇
行为人:陈某某等5人
手段及不良影响:多次言语威胁在当地收购香菇木耳的商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损害了当地群众及收购香菇木耳的商贩利益,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受到不良影响。
判决情况:经漳平法院审理,5个行为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至23000元不等,被告人均未上诉,一帮“菇霸”就此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