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警铃大作 是什么让梁美芬和学生坚持上完宪法课?

梁美芬说,上课在香港已成了一件奢侈的事,她希望更多的香港人站出来支持法治,反对暴力;她谴责一些学校管理层缺位,对部分学生在校园内犯罪“知而不管”,纵容暴力。

“之所以选择继续上课,是因为我们不想传达一个这样的信息——人们会因为暴力而屈服……法治是保持香港繁荣和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11月11日,当激进示威者和黑衣暴徒在香港多地包括学校发起“三罢”,并四处破坏、纵火时,香港立法会议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美芬在持续响起的火警铃声中,用麦克风大声说道。

那一天,她与七八十名法律系学生坚持,上完了一堂宪法课,有上课的同学课后表示,这是让他们“永生难忘的一堂宪法课”。

14日上午,梁美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大楼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如今在香港,上课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她希望香港能够尽快止暴制乱,建议“软硬兼施”,成立特别法庭,尽快审判涉嫌犯罪的暴徒,不能让骚乱持续下去。

作为一名立法会议员和法律专业人士,令梁美芬感到难过的是,香港似乎“一夜之间”变了。如今去医院、去学校、去任何一个地方,都要担心面对的是否是一个“持不同意见”的人,香港人似乎失去了免于恐惧的自由,“香港正在自己拆自己的招牌”。

梁美芬希望告诉仍在用暴力破坏香港社会的人:“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有言论自由,那就必须去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我们希望生命受到保护,那也要去尊重别人的生命。”她呼吁更多的人大胆站出来,站在法治这边,共同止暴制乱。

“我被同学们的心意打动”

对话

“上课成了一件困难的事”

羊城晚报:最近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您在香港城市大学上宪法课的视频。当时警铃狂响不断,暴徒在肆意破坏,您为什么还要坚持上完这样一节宪法课?

梁美芬:过去两个月里,在香港,上课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学生都是如此。我的很多同事在课堂上想讲一些东西,都未必敢讲,讲了就有可能被包围。我们的学生,可能来到学校的过程已经很难,但到了课堂上,还有可能被人恐吓,或者被要求离开课堂去参加某些暴力活动。很多同学是很无助的,他们很想学习,但却受到别人干扰,要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我收到过不少向我求助的个案。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要让那些想上课的同学,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上课。每上一节课,我都会做足准备工作,很早回到学校,请学校保安守护课堂,不让黑衣人冲进课堂捣乱。

这么久以来,我也被一些同学深深感动。有些学生为了来上课,提前两个小时就到了,其中有内地来的学生,有外国的学生,他们都很喜欢读法律,希望在香港拿到执业资格。

那天的情况,火警钟长鸣,上课是有障碍的。我征求了学生的意见,结果七八十个学生一致赞同继续上完这节宪法课,没有一个人离开。

“香港不能自己拆自己的招牌”

“我们必须站在法治这边”

羊城晚报:“修例风波”已经持续五个月之久,暴力行为一直未能停止而且愈演愈烈,香港是否正失去其在法治方面一直以来的美誉?我们应该如何看待?

梁美芬:人类社会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文明,选择了法治作为社会的基石,因为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好的。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有言论自由,那就必须去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我们希望生命受到保护,那也要去尊重别人的生命。这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社会的共识。

香港是用了超过100年的时间才缔造了法治社会的形象,法治精神一直是香港最核心的价值之一,香港人一直以法治自豪。但是,经过这五个月以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印象被破坏了。

香港是由不同的人群组成的。在年轻人中,有少数人被灌输了一些极端、暴力的思想,这对香港社会极度危险。在如此危险的时局下,我们剩下的其他人,必须站在法治这一边。要知道,一个社会要么选择和平、选择法治,要么选择暴力,如果没有人愿意遵循法治精神,就可能要用暴力解决问题。

所以,我们应该恢复理性、冷静,不能做“揽炒”派,“揽炒”派不仅仅是反对派,他们也是破坏社会和法治的恶势力。

“建议成立特别法庭”

羊城晚报:您认为,政府接下来应该如何加快止暴制乱,还香港人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

梁美芬:我觉得,平息骚乱必须将“软”的手段和“硬”的手段相结合。在“硬”的方面,对于激进的暴徒,必须用果断的方式,根据现行法律进行处理;而在“软”的方面,有例可循的是成立委员会,就发生骚乱的原因进行分析。

我建议成立特别法庭,集中审判涉嫌犯罪的暴徒,加派司法资源,尽快审完所有案件。

而我们的法庭是怎么处理的?连前几年“占中”的案件,到现在都还在上诉阶段,为何5年都没有审完?我们的法院究竟给了年轻人一种什么样的导向?在法治的框架下,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

我认为,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了在什么样的年纪下(犯罪)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那他犯下了该承担责任的罪行,就应该按照法律进行审判。只有这样,才能让其他守法的人坚定守法的信念。

所以,我建议我们的政府不能“拖”,香港这个家是我们自己的。

“大学教育不能一个“纵”字了事”

“有学校知而不管是纵容”

羊城晚报:香港多所大学的部分学生也参与暴力行为,破坏公众设施、袭击警方。您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梁美芬:我觉得,中小学教育一定要施“大手术”,不能“漫山放羊”,通识课中的“碎片式”的、扭曲的灌输必须停止。

对很多大学生参与暴力行为,我们的大学也是要负责任的。有的大学采取了“纵容”的态度,在应该表明清晰态度的时候,大学的管理层却尽力回避,甚至是迎合一些正在违法犯罪的学生。

从一个教育者的角度,很多学生做错了事情,我们难道不应该设法去纠正吗?一些大学的管理层,有尽到这样一个基本的责任吗?有符合社会对教育者的期望吗?

要知道,香港八所大学都是公办的教育机构。学校的管理规定中,是绝对不容许学生在学校里违法犯罪的。我举个例子,哪怕不是大学,只是一个出租屋,屋主知道租客在房子里制毒而不采取行动,都必须背负法律责任。

我相信,我们一些大学的校长是知道学校里面发生的事情的,知道一些学生的行为是会造成严重罪行的,甚至知道这些行为会造成严重公共交通安全的。譬如有大学生在学校里制造汽油弹的行为,大学真的不知道吗?我相信,只要他们想,一定有能力知道。校方应该采取行动,设法制止。如果学校知而不管,不仅是不作为,更是纵容暴力的帮凶,同样应该负法律责任。